更新时间:2024-07-03 20:25
以私废公,汉语成语,读音为yǐ sī fèi gōng,意思是由于私情而废弃公务。
由于私情而废弃公务。
《晋书·卞壸传》:“宜一切班下,不得以私废公。”
《三国演义》第七十六回:“晃回顾众将,厉声大叫曰:‘若取得云长首级者,重赏千金!’公惊曰:‘公明何出此言?’晃曰:‘今日乃国家之事,某不敢以私废公。’言讫,挥大斧直取关公。”
《三侠五义》第十五回:“包公道:‘不要如此。虽则不可以私废公,然而我与太师有师生之谊,你我乃年家弟兄,有通家之好,不过因有此案,要当面对质对质,务要实实说来,大家方有个计较。’”
【用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