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4 15:27
仲雍(又称虞仲、吴仲、孰哉,?—?),本系姬姓,是黄帝的18世孙,陕西岐山周族首领古公亶父的第二子。仲雍和其兄太伯为让父王实现灭商的愿望,让国南奔,落脚于无锡、常熟一带,建立勾吴王国。他们把王位继承权主动让给弟弟季历,季历生子姬昌是为周文王,为灭商建周奠定了基础。
在《皇矣》一诗中,提到了太伯和王季:“帝作邦作对,自大伯王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则友其兄,则笃其庆。载锡之光,受禄无丧,奄有四方。维此王季,帝度其心,貊其德音。”汉代郑玄注解该诗道:“作, 为也,天为邦,谓兴周国也。作配,谓为生明君也。是乃自太伯、王季时则然矣。太伯让于王季而文王起。”该诗中谈到了太伯和王季两人关系十分和谐。南宋朱熹在《诗集传》卷16对诗中提到的这种和谐关系加以解释,认为:“于是既作之邦,又与之贤君以嗣其业,盖自基初生大伯、王季之时而已定矣。于是大伯见王季生文王,又知天命之有在,故适吴不反。……然以大伯而避王季,则王季疑于不友,故又特言王季所以友其兄者,乃因其心之自然而无待于勉强。”最早的资料谈到古公的两个儿子,其中太伯对周族开拓疆土是立下了功劳的,王季对长兄极其友善,用朱熹的话说王季接受了王位,当然一定要表示出友善的样子。不过这首最早提到太伯兄弟的诗中没有谈到仲雍。
《左传》僖公五年记载,虢国大夫宫子奇说:“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用。”大伯即太伯、泰伯,大王就是古公。这里宫子奇的意思是说,泰伯、虞仲都是太王古公的儿子,泰伯不从父命,未能继承王位。晋代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卷12的注解说:“大伯、虞仲皆大王之子,不从父命,俱让适吴。仲雍支子,别封西吴。”这里的虞仲,不少学者认为就是仲雍。按这一句的解释,我们知道泰伯、仲雍都是太王古公的儿子,他们没有听从父命, 所以把国家让给了季历而自己跑到吴地去了。宫子奇说这话的时候,距商末周初已过了四五百年,泰伯、虞仲的故事经常被人们提及。但奔吴是杜预的说法,宫子奇口里没有提到。
哀公七年,“大宰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贡辞,大宰嚭曰:‘国君道长,而大夫不出门,此何礼也?’对曰:‘岂以为礼,畏大国也。大国不以礼命于诸侯,苟不以礼,岂可量也?寡君既共命焉,其老岂敢弃其国?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子贡这里的回答谈到了春秋时人们对太伯和仲雍事迹的描绘:太伯是穿戴整齐,用周礼治理刚建立的国家。大伯死后,继位的仲雍改变治国的方式,不再单纯用礼致化,而是入乡随俗,效仿当地风气,断发文身。《左传》并没有谈到太伯和仲雍治理的是哪个国家,但晋代杜预注云:“大伯周大王之长子,仲雍大伯弟也。大伯、仲雍让其弟季历,俱适荆蛮,遂有民众。大伯卒无子,仲雍嗣立,不能行礼致化,故效吴俗,言其权时制宜,以辟灾害,非以为礼也,端委礼衣也。”杜预认为仲雍是将礼与“吴俗”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他的意思是兄弟两人治理的是吴国。
今本《竹书纪年》卷下详细记载了仲雍三兄弟事情的原委,原来是古公认为季历的儿子昌有天命,所以想把皇位传给他,而仲雍和太伯这两个哥哥为了成全父亲,也为了不影响季历的即位,来到了江南,最后至死也没有回到北方:“太王曰:‘吾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季历之兄曰太伯,知天命在昌,适越,终身不返,弟仲雍从之,故季历为嗣及昌。昌为西伯,作邑于丰。”古公明白地表示昌可以使周的基业发扬光大,在这种情况下,太伯和仲雍遂让出位子,离开岐周来到“越”,应该指南方。
《逸周书·世俘解》云:“王不格服,格于庙,秉语治庶国,籥人九终,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按这里的意思,指武王克商后,把太伯、虞仲、伯邑考与大王、季历、文王的神主一起祭祀,向他们报告了殷人的罪孽,说明太伯、虞仲、伯邑考都曾经有做国君的可能,所以武王把他们与大王、季历、文王同时祭祀。
《论语·微子篇》中谈到逸民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等七人,他评价说:“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他认为虞仲能逃世隐居,行为廉洁,抛弃权术。有人认为仲雍兄弟是两人一起逃到南方的,为何只提仲雍是“逸民”而不提泰伯?他们推测这里的虞仲不是仲雍,而是另有其人。其实这种推测是没有依据的,因为《论语》中孔子对泰伯有专门的评价,孔子应该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考量兄弟两个人在历史上的功绩。《论语·泰伯》中孔子对泰伯有最高的评价:“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孔子认为泰伯是多次让王位,所以他的行为已达到“至德”的高度。也许在孔子心目中,泰伯放弃了王位的继承权,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至德”,而仲雍只是跟随泰伯隐居,他与王位关系不是很大,最多只是放弃了继承王位的一点可能性,但他终身不后悔在落后地区生活,所以是著名的“逸民”,应该说也是了不起的。
“赤乌氏之先,出自周宗,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封其元子太伯于东吴,诏以金刃之刑,贿用周室之璧。”这段话中说太王古公亶父统治着西土的周王国,而封他的大儿子太伯到东吴去,给了他财宝和管理的权力。《穆天子传》中的一些记载不少学者认为不可靠,一些人认为此书是汉代以后人作,但也有人认为是战国时的作品,如吴浩坤先生在《“太伯奔吴说”不宜轻易否定》(《历史教学问题》1991年第4期)认为:“按《穆传》与《纪年》等同出汲冢,是战国时的作品当无疑问。”
在《史记·吴太伯世家》中,对仲雍和泰伯弟兄的记载明显较以前的文献更长,关于商末期周族的王位变更记载十分详细:“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是为虞仲列为诸侯……自太伯作吴,五世而武王克殷,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其一吴,在夷蛮。”
西汉后期刘向的《列女传》是专门记录西汉以前杰出女性的著作,卷1《周室三母》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太姜者,王季之母,有吕氏之女,太王娶以为妃,生太伯、仲雍、王季,贞顺率导,靡有过失。太王谋事迁徙,必与太美。君子谓太姜广于德教。”这段话对《史记》作了补充,因为《史记》只说太姜是季历的母亲,现在这里说三个儿子都是太美生的。以往有学者根据《史记》认为太姜是古公的嫡妻,生了季历,而太伯和仲雍不是嫡妻生的,周朝的王位是立嫡制,所以太伯和仲雍虽为长但不是嫡妻生的,没有资格登上王位,可能猜测的成份较浓重。刘向认为三人都是太姜生的,所以太伯和仲雍的让位更可值得后人的敬重。但同样我们不知刘向的依据是什么。
东汉前期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下》对仲雍和泰伯有一段简单的描述:“周太王亶父兴岐梁之地,长子大伯,次曰仲雍,少曰公季。公季有圣子昌,大王欲传国焉。大伯、仲雍辞行采药,遂奔荆蛮。公季嗣位,至昌为西伯,受命而王。故孔子美而称曰:‘大伯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大伯初奔荆蛮,荆蛮归之,号曰句吴。大伯卒,仲雍立,至曾孙周章,而武王克殷,因而封之。”
如同样编于汉章帝时期王充的《论衡》,在卷3《初禀篇》中云:“古公亶甫三子:太伯、仲雍、季历。季历生文王昌。昌在襁褓之中,圣瑞见矣。故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于是太伯知之,乃辞之吴,文身断发,以让王季。文王受命,谓此时也,天命在人本矣,太王古公见之早也。此犹为未,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王充主要是强调王季的儿子昌很小的时候就受命于天,因此泰伯和仲雍只能不去争王位。卷14《谴告篇》中虽没有专门谈到仲雍,却提出太伯是以采药为名以避王季的,之后在吴立国:“且太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为历。历者,适也。太伯觉悟,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复字之季,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这里的“历者,适也”和到吴越的采药,我们可以看到与《吴越春秋》上的记载特别相像。如果说这段话《论衡》不是来源于《吴越春秋》,那么也可以说它与《吴越春秋》采用了同一来源的材料。又卷23《四讳篇》云:“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药,断发文身,以随吴俗。太王薨,太伯还,王季辟主,太伯再让。王季不听,三让,曰:‘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权而受之。夫徒不上丘墓,太伯不为主之义也。是谓祭祀不可,非谓柩当葬,身不送也。”《史记》说太伯“文身断发,示不可用”,这里王充进行了深入阐述,认为太伯因为断发了,就说自己是“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这通话其他的文献未见描述,只是出于王充的笔下。
此外如王符《潜夫论》卷9云:“太伯君吴,端垂衣裳,以治周礼。仲雍嗣立,断发文身,倮以为饰。”他将《左传》的“端委以治周礼”,解释成“端垂衣裳,以治周礼”,虽不一定完全准确,但似乎更符合东汉人的看法。
《世界吴氏总谱》
一世讳仲雍
吴氏传代始祖,字孰哉,号虞仲,周太王古公亶父次子。生于殷高宗武丁四十四年庚子,与兄泰伯同奔吴,第二位吴国君主,在位5年,卒于殷小乙九年辛未,享年92岁,娶万氏,葬虞山。子二:季简、居简
【事迹】太王有意传位给季历之子昌,太伯携弟仲雍逃到荆蛮句吴,易服毁容,完全改从吴人文身断发习俗,以江苏无锡东南梅里(今梅村乡)为都城,建立吴国。
父亲为古公亶父,即周太王,兄弟排行第二,哥哥太伯,弟弟季历。
仲雍是一位万人景仰的常熟先贤,他的谦恭礼让、开拓进取,是千百年取之不尽的精神财富。(南京图书馆研究部主任、研究馆员徐忆农)
仲雍和其兄长太伯的行为向世人昭示了“让”的美德,并成为“让”德的符号,他们的行动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思想和伦理道德。在当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之际,如何汲取仲雍所体现的礼让、包容和开拓的精神,有着现实价值和意义。常熟和岐山两地都是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让国南来—仲雍》赠书仪式及学术研讨会)
仲雍与泰伯让国南来,不仅开创了吴国600年基业,还让出了周朝800年伟业;仲雍与泰伯之让,是中国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源头,在周公——孔子——言偃的思想文化递承中,是导源性的一环。(苏州日报)
这里,有一个问题始终令人疑惑仲雍像 不解:仲雍为什么又称“虞仲”。仲雍又称“虞仲”,不仅常熟地方志上有,而且许多的古籍上都有记载,如《史记·微子篇》曰:“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据汉代班固认为,孔子在这里所说的虞仲就是仲雍)。众所周知,仲雍姓姬,“虞”不会是仲雍的姓。据古籍载,仲雍的曾孙有一个叫虞仲,《史记·吴太伯世家》载明吴之世次为:泰伯嗣位于仲雍,仲雍生季简,季简生叔达,叔达生周章。周章的弟弟被武王封国于周之北夏墟——虞(今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东北的张店镇),故称“虞仲”。仲雍的曾孙叫虞仲,仲雍本人为什么也称虞仲呢?距今七百多年前的南宋著名文人范成大曾思索过这个问题,并在他的巨著《吴郡志》中作过考释,他的意见是:仲雍是周章弟虞仲的始祖,而虞仲被武王封国于虞,后代人把虞仲的封国“虞”的名称冠于他的始祖仲雍之前,所以仲雍又称虞仲。这个考释,庶几解决了仲雍何以又称“虞仲”的疑案,可以说找到了解释这个问题的一种颇为妥善的办法。范成大的考释原文不长,兹抄引于后:虞仲,《史记》:“武王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夏墟,是为虞仲”。《史记正义》引《周本纪》云:“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左传》云:“太伯、虞仲,文王之昭”。按,周章弟亦称虞,当时周章弟名仲,初封于虞,号曰虞仲。然太伯弟仲雍,又称虞仲者,当时周章弟封于虞,仲雍是其始祖,后代人以国配仲,故又号始祖为虞仲。(见《吴郡志》卷四十八《考证》)
大体而言,至东汉,关于仲雍生平的描写已达到一个高峰,人们在不断地发掘和提炼仲雍和泰伯资料的过程中,渐渐地对两位圣人加以美化,细节描写增多,人物的心理活动不断丰富,个性越来越生动,对话变得详细。关于仲雍的基本事实,东汉的文献都是认同的,所以主体的部分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在细节上却更加充实,使一个本该远去的人物却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变得越来越清晰,人物形象越来越丰满。这种层层叠加的堆积,必然不可避免地会使后人担心起关于仲雍史实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对不同历史阶段文献中仲雍形象的分析,可以看到仲雍这个人在历史上肯定是存在的,但是否奔吴,先秦的文献中并没有肯定的说法。其次,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汉时期记录仲雍的生平资料越来越详细,内中免不了有学者凭空创造的成分,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各种文献关于仲雍的基本史实都是有依据的,所以他们述说的仲雍事迹还是可以参考和引用的。文献对仲雍的记载,可以使我们发现,仲雍的形象从模糊变得清晰起来。由于仲雍与泰伯让国奔吴的行为,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礼让、孝恕的道德标准,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敬仰和称颂,因而关于他的形象就在不断堆积。大体而言,汉代以后文献记载中的仲雍,已不再是仲雍原本生平的叙述,而是两汉时期人们需要的仲雍。他们需要对仲雍在历史上的作用进行推崇,对仲雍的道德和思想加以放大。
仲雍墓在虞山东麓,是常熟有史可考的最古的墓葬,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墓门石坊,面临北门大街。墓前有墓碑,居中者书:“商逸民虞仲之墓”字样。仲雍墓建有墓道、墓坊、墓周松树环抱,气势磅礴,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墓前原有三道石牌坊,第一道是清乾隆年间建,上书“敕建先贤仲雍墓门”,第二道正面是江南督学使曹先题的四字牌“南国友恭”,第三道正面有“先贤虞仲墓”。两侧石柱上刻一楹联“一时逊国难为弟,千载名山还属虞”。牌坊之后,墓上有四块墓碑,正间一块是明代江南巡按御史路振飞题字“商逸民虞仲周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