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00:20
价值无涉是指科学研究等工作不使用价值判断,只采用逻辑判断,即客观地说明“事实是什么”,“事物是如何变化的”。
首先必须弄清楚,韦伯在价值判断与价值无涉中“价值”的涵义已经不同了,不是所谓那种分阶段的说法。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韦伯指出他提出这三个概念作为学术研究的基本准则,主要是针对当时德国学术界出现的演讲式的教学方法,教授们借讲台有意无意的借“科学之名”宣扬某种包装过的意识形态与个人的价值判断。他认为每一项职业都有它内在的准则,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作为一种人格”,要使它得以实现的方法就是全心全意的去实现它,而不是将它作为一种工具。
在韦伯那里,“价值无涉”的含义不是单一的,而有两层含义。在选择研究的课题时,可以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确定自己研究的内容。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则不能有任何的偏见,而应遵循科学的原则,就研究对象的本来面目进行探索,根据自己所发现的资料进行科学研究。这可以称为研究的第一阶段是“价值有涉”的,而第二阶段是“价值无涉”的。
但我们是否觉得,一个完整的研究过程还有第三阶段呢?那就是学术的评价问题。只有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别人的评论(尤其是批评),学术才会有进步。因此,学术评价至少是研究的后续部分。
这里,研究的三个阶段的主体是不同的,但他们围绕的主题是一致的。
那么,在学术评论领域,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
不知是何种原因,不少人认为对韦伯提出的这三个概念存在着令人难以理解的误解。因此我们有必要说明韦伯的基本观点,首先韦伯主张研究的基本原则是 “将纯粹的可逻辑推论的,经验事实的断定与实际得到的或者哲学的价值判断相区分”,也就是说“是什么”与“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研究者不能在实然与应然之间进行相互的推导。为此韦伯提出学术拒绝价值判断的原则,认为“调查研究者或教师应当无条件的坚持将经验事实的确定同他自己的实际判断,即他对这些事实的评价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区别开来”。不少研究者可能没有注意到其中的知识与权力的关系,研究者与教授如果在研究结论或讲课中加入自己的价值判断,就很可能会造成对“受众”的一种强制性灌输,尤其是那种在不知不觉中加入自己的价值判断,对学生的自由判断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且导致对严肃学术研究的冷淡。所以韦伯认为支持价值判断“会使大学成为一个神学院”,而且韦伯还驳斥了那种在各种价值判断之间搞调和,认为可以达到科学的那种做法,韦伯认为 “如果老师认为他应当做价值判断,那他应当向学生和他自己绝对清楚的说明这种价值判断的性质。反过来说,学术的道德原则就是价值中立,把研究得出的“是什么”与研究者认为的“应当是什么”区别开来,将普适性的事实与个体的道德取向相分离。
价值关联可能是韦伯最容易令人误解的概念之一,首先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价值与前面的价值实际上已经表达了不同的涵义。阿隆在《社会学主要思潮》已经进行了比较准确的论述,简单的说价值判断就是道德或生命的表达,价值关联则是选择和组织客观科学的手段。在纷繁复杂的对象中,学者为了确定研究的对象,不得不在现实中作出一种选择,换句话说,任何一种历史性的叙事都是对过去事件有选择的整理,因此提出概念与假设都必须运用价值关联的方法。这里有两点我们必须注意:首先,这里的价值更倾向于表达为逻辑与关于事实的知识,而不是道德评判,其次价值关联贯穿于研究的全过程,并且是研究者建构理论的导引与基础,可以说我们的研究过程本身必定是价值关联的过程。
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研究中“价值无涉”的原则的提出和实证主义的盛行密切相关。这一原则的最早的倡导者是杜尔克姆,他认为只有摆脱了个人的主观偏见,驱逐了价值判断,社会学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但杜氏的主张却也招来了很多批判的观点,波普尔、库恩等都是“价值无涉”的反对者。后来韦伯在两者间找到了平衡。
毫无疑问,学术评论受到很多外在因素的影响。特别在不规范的学术领域中,外在因素的影响甚至会超过科学精神。如果是在匿名的情况下,尚可以保持一种比较公平的评论环境,但倘若是处在一种熟悉的社会关系领域,那么,这就会不可避免的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人际关系是第一个影响因素,(这可以极端的表现为炒作、捧红、棒杀),这其实是很不科学的。
除此之外,个人的好恶也会影响一个人的评价,这是与人的个性有关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另外,评论还会受到一些宏观因素的影响,譬如,倘若一个国家的经济环境处于不景气的状态,那么一篇关于加强储蓄的论文显然不会受到较高的评价。所以,社会研究基本是不能排除主体的旨趣及其他主观因素的影响的。
但是,“价值有涉”的理由却不能在学术评论领域中成立。虽然,主体对社会事实的接受、选择、描述和综合不可能没有重点和方向,但是,在选择课题的时候可以如此,(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时候研究还没有真正开始),在学术评论中,就应该抱着科学的态度,就像在对待自己所收集到的资料一样,“忠实的陈述”而不是“应该的陈述”。
所以在我看来,是否应该保持“价值无涉”主要应根据自己面前是否有资料(或者说,是否面对着选定的社会事实),不管是自己准备加以研究的,还是自己准备加以评论的。根据这种选择标准,我们可以认为,在学术评论领域应该保持“价值无涉”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