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振波

更新时间:2024-01-08 08:29

任振波,男,汉族,1969年11月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90年08月,在本溪市公安局体育场派出所任民警;

1995年01月,任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刑警大队探长(副科级);

1997年03月,任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政保科科长;

1997年11月,任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经侦科科长;

2000年10月,任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局长助理(正科级);

2001年05月,任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局长助理兼刑警大队长;

2002年09月,任本溪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

2003年08月,任本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

2005年10月,任本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副县级);

2006年04月,任本溪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

2008年04月,经本溪市委组织部“双推双考”被任命为本溪市公安局局长助理(正处级);

2009年11月,任本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6年01月,免去任振波同志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09月任本溪市纪委副书记。

任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曾任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

2021年12月-2023年8月,任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现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1年12月20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2021年第134号),拟提名为地级市副市长人选。

2021年12月31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任振波为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2年1月8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振波。

2023年8月11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任振波的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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