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2 21:32
企业奖励基金是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的用于职工奖励的一种专用基金。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是职工为国家提供超额劳动取得的报 酬。它的提取和使用范围随着国家对企业管理的要求不同而不同。过去国营企业实行提奖办法,是在完成国家规定指标条件下,按计划利润和超计划利润 (在计划亏损企业,按计划降低成本额和减少亏损数) 或工资总额的一定比率计算从实现利润 (或国家拨补亏损) 中提取。
目前,在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的企业,除国家规定的煤炭企业的吨煤奖,特定原材料节约奖以及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经过财政部门特别批准的奖金,仍由产品成本中列支外,企业奖励基金主要用于职工的超产奖、质量奖、安全奖、综合奖、劳动竞赛奖和先进生产者奖。发放奖金总额如超出国家规定的限额,均应按规定缴纳奖金税。在实行租赁和经营承包的条件下,对奖励基金的提取、发放办法因企业的不同而不同,总的原则是与经济效益挂钩。例如有的按完成利润包干指标预先确定比例提取,也有的对超计划利润部分采取固定比例分成; 还有奖金工资捆在一起采取工资和效益挂钩的办法提取和发放职工奖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