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25 21:35
2012年,企业注册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服务监管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拟订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国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更加主动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提高服务经济科学发展效能
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服务发展政策措施执行力度,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实体经济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效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服务新兴产业发展
畅通企业入口,推广新兴行业分类登记规则,指导各地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特点,积极有序发展新兴行业、新型业态,促进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服务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对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结构性调整、布局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等提供政策支持和登记服务。强化对落后产能企业的政策约束,积极参与建立以政策约束、政策激励、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为核心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支持重点行业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
(三)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中工商登记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业区域内和跨区域进行横向联合、纵向延伸,以股权等资本纽带促进资产流动和整合,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更加积极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提高服务文化发展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企业登记管理职能作用,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四)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以非时政类报刊社、一般国有文艺院团、新闻网站为重点,前移登记窗口,提供政策服务、咨询指导和便捷登记。巩固经营性文化单位体制改革成果,引导已转企改制单位通过企业章程完善内部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大力培育文化领域市场主体
按照统一的登记标准、程序和要求,为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设立文化产业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重点培育大型骨干文化企业,为各地区各行业文化龙头企业资源整合,以及组建文化集团公司等做好登记服务。
(六)支持新兴文化产业发展
鼓励文化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
(七)拓宽非货币出资方式种类
加大企业登记服务力度,依法规范以知识和技术含量高的文化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作价出资入股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更加科学规范监管,提高企业监管效能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创新企业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监管效能,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八)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国家经济户籍库”建设的总体部署,促进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充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提高数据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在加强市场监管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有效运用。推进企业登记管理基础信息和各业务条线监管执法信息纵向、横向的整合,促进形成各系统各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联通共享,扩大信息运用的范围。
(九)加强企业登记事项监管
进一步做好查处和预防“两虚一逃”违法行为的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措施。继续加大对各地年检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健全检查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企业年检发现问题和收集企业信息的功能,对年检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参考。
(十)加强“黑名单”管理运用
加强信息归集,深化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的执行,拓展“黑名单”和黑牌企业数据库的利用范围。
(十一)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逐步建立企业登记机关与行政许可部门间证照信息互通机制,提升监管信息运用水平,推进单一条线、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执法监管向跨条线、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
(十二)规范市场秩序
切实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和认真做好各类专项整治,在维护生产安全和市场秩序、资源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领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更加强化分析应用,提高信息服务效能
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工作的意见》,拓展信息服务范围,以信息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社会性的不断增强推动信息服务效能的不断提升。
(十三)提高信息综合运用能力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发企业登记管理分析系统,提高企业登记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强系统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服务指导,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系统信息综合运用协作能力。
(十四)深化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分析
结合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围绕产业布局与产业发展,深入开展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分析,丰富信息分析内容、完善信息分析手段、提高信息分析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十五)推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开展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研究,规范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公开范围和程序。指导各地及时、有效开展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公开和查询有关工作,提高市场主体信息透明度。
更加严格锻炼干部队伍,提高保障效能
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服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十六)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以落实窗口服务“四项制度”为重点,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围绕登记、监管、指导任务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公开承诺的内部监督,加强政务公开与社会监督,推动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果。以学习贯彻《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廉政教育。
(十七)加强企业登记管理理论研究
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实践,发挥制度建设的支撑作用,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有利于社会投资、有利于资本整合的企业登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效能。
(十八)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加强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探索培养企业登记管理专家型人才、专门型人才,为提高企业登记管理服务科学发展水平提供队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