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5 11:50
为黑龙江省旧区划名,现为伊春市。
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市,成立伊春特区,实行伊春林业管理局与伊春特区政企合一管理体制。
1967年5月5日,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撤销伊春特区,改称伊春市,继续实行政企合一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