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罪

更新时间:2020-12-02 23:21

伏罪,汉语词汇,拼音fú zuì,释义是承认自己的罪。犯罪处了死刑。隐伏未发的罪。

解释

1、服罪;认罪。2、犯罪处了死刑。3、过去未暴露的罪行。

出处

史记·循吏列传》:“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

《后汉书.卷三三.冯鲂传》:汝知悔过伏罪,今一切相赦,听各反农桑,为令作耳目。

宋·叶适《朝议大夫王公墓志铭》:“彭遂伏罪,一州称明。”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百十七回:却说钟会离剑阁二十里下寨,诸葛绪自来伏罪。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五回:“庄公使人于宋曰:‘公子冯逃死敝邑,敝邑不忍加诛,今令伏罪于长葛,惟君自图之。’”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妇不知此事先为所侦,遂惶骇伏罪。”

《史记.卷四三.赵世家》:晋国有法,始乱者死。夫二子已伏罪而安于独在。

汉书·元后传》:“是岁,新都侯莽告长伏罪与红阳侯立相连,长下狱死,立就国。” 颜师古 注:“伏罪谓旧罪阴伏未发者也。”

东观汉记·北海靖王刘兴传》:“县吏张申有伏罪,兴收申案论,郡中震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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