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家编年体晋史

更新时间:2024-08-30 03:00

《众家编年体晋史》是1989年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汤球(撰),黄爽(辑),乔治忠(校注)。

成书背景

唐代以前的23家晋书各有不少缺憾,诸如有的属于未完成的史稿,如谢灵运沈约萧子显等所撰;有的受客观条件所限,很难做到载录完全,成为晋朝的通史;臧荣绪《晋书》虽说志传俱备,较为完整,但与东晋一代并立甚至比东晋更久的十六国史又未能录入其中。在这种情况下,唐太宗于贞观十八年(664年),敕令房玄龄褚遂良等重撰《晋书》,贞观二十年书成,凡130卷。到安史之乱发生时,作为“御史”晋书编写时的主要蓝本臧荣绪所撰《晋书》已下落不明,其余的22家晋史书也皆散佚。 因此对晋史的缉佚和校勘,显得尤为必要。

基于这种需要,汤球耗费大量心血把23家散佚的晋史辑录成册。

文章摘录

文帝〔甘露二年,诸葛诞作乱〕诸葛诞,以气迈称,常倚柱读书,霹雳震其柱,诞读书自若。(曹嘉之《晋纪》*《书抄》,《御览》,《事类赋注。雷》)

〔景元三年,杀嵇康。〕康刑於东市,顾日影援琴而弹。(曹嘉之《晋纪》。《文选。思旧赋》注)

武帝〔泰始元年,以荀勖为中书监。〕中书监、令常同车入朝,至和峤为令时,而荀勖为监。峤意强抗,专车而坐,乃使监、令异车,自峤(原注﹕一作此)始也。(曹嘉之《晋纪》*《世说》注3,《书抄》)

刘道荟晋起居注

太始元年,诏曰﹕“朕遭悯凶,奉承湟业,追慕罔极。正日虽当受朝,其伎乐一切勿有所设。又,殿前反宇及文武帐织成帷巾莫之属,皆不须施。”(刘道荟《晋起居注》*《御览》29)

太始元年,置中军将军,总宿卫。羊祜为之也。(刘道荟《晋起居注》*《书抄》64)P。455太始元年,诏曰﹕“尚书令总百揆,端右之职也,是以自汉代以来,每慎选此官。”(刘道荟《晋起居注》*《书抄》59。按﹕南海孔氏三十有三万卷堂重刊孙氏祠堂本《书抄》作﹕“太始元年诏曰﹕夫尚书令总百揆之得失,官王政之开塞者,端右之职也,是以自汉代以来,每选此官,必慎其人。”)P。455太始元年,诏曰面议益州险远,素号难治,宜以重将亲臣镇抚之。以中郎将、下邳王晃为之。”(刘道荟《晋起居注》*《书抄》72)P。456太始元年诏曰﹕“若县令有缺,掾属才堪治民者,当以参选。”(刘道荟《晋起居注》*《书抄》78)P。456太始元年,诏曰﹕“百官长史,亲民之要也。”(刘道荟《晋起居注》*《书抄》78)P。456太始元年,诏曰﹕“昔孝宗重治民之职。”(刘道荟《晋起居注》*《书抄》78)P。456武帝(原注﹕原作“孝武”)太始元年,诏大臣疾病,假满三月解职。(刘道荟《晋起居注》*《初学记》20,《御览》634引作“孝武帝太元元年”。案﹕太始则为武帝,太元则为孝武。检《晋书》太始元年、太元元年俱无此事。刘道荟《晋起居注》*《白帖。休假》引武帝诏﹕“大臣疾假满三月不差解职。”据此则当在武帝时。)

P。457太始元年诏曰﹕“给事黄门郎王恂,笃志好学,不殒先业。久历朝班,职用有效,宜拾遗左右。其以徇为散骑常侍。”(刘道荟《晋起居注》*《书抄》58)P。457

武帝咸宁三年诏曰﹕“河南,百郡之首。其风教宜为遐迩所模,以导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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