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可比性

更新时间:2022-06-15 08:12

会计信息可比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便于对不同时期的各项指标进行纵向比较。

例如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如果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的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使其所提供的数据资料便于比校、分析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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