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1 16:34
会计技术是指会计信息系统为生成会计信息,在运用各个基本程序和相应的方法时,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从历史发展来看,会计经历了下面两个不同的技术阶段。
会计信息系统分为复式簿记系统和报告系统两个子系统,就复式簿记系统而言,主要是账户和复式记账结合。它们运行必须采用一定的技术形式。
一、手写簿记系统
人们在手工操作的条件下,借助于填制凭证和登记账薄。在科学分类基础上进行记录,逐步使记录的数据得到系统化,为形成财务信息提供基础。这种会计工艺称之为手写簿记系统。 发展至今,手写簿记系统已经成为一个科学、严密的计算与记录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个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其账薄组织、记账程序和记账方法相互配合的方式可以因地制宜,因而形成了不同的会计核算形式。不同的会计核算形式将在以后的有关章节中进行具体的介绍。
二、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按照会计工艺的不同特点,除了手写簿记核算系统之外,随着电子计算机在会计领域的应用,出现了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电子数据处理系统,是指在会计工作中,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工具,用电子数据处理方式代替传统的手写复式簿记系统,提高会计数据处理的能力,会计信息因此变得更加灵敏、及时和准确。
支付结算的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原则,一是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的原则、二是谁的钱进谁的帐,或是由谁来进行支配的原则,三是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民法通则》就有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诚实信用”原则来说,在进行支付结算的过程中,由于表现得比较突出,对于这项原则来说,在进行结算的当事人,必须要依照共同约定的法律关系来进行办理相应的业务,主要是为了能够享受相应的权利,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恪守严格的信用以外,必须要进行一定的付款的业务,同时这种付款业务也是一种义务,要根据约定的时间以及金额来进行支付款项。
对于谁的帐,谁支配的原则来说,在这个原则下,主要是维护存款人对于存款或是资金的所有权或是经营权的管理,从而实现对资金的自主支配权。对于银行来说,它是作为资金结算的一个中介机构,我们在办理结算业务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存款人的委托,以委托合同书的约定来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还要按照意志的不同分类,来确保所收的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对于存款人来说,其资金必须要有国家法律规定以外的款项进行自主支配权,他人或是单位、银行本身不能对这些资金进行干预或是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