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制度

更新时间:2022-01-09 21:54

会计法规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是经济法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可以保证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政方针、政策,保证会计工作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正确进行;可以使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真实、及时,更好地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更圆满地完成会计的任务。

规范介绍

会计法规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是经济法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可以保证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政方针、政策,保证会计工作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正确进行;可以使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真实、及时,更好地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更圆满地完成会计的任务。

我国企业会计法规制度,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为中心形成的较为完备的会计法规与体系。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核算方面法规制度。

构成

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国家统一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定办法,如以财政部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仅在本行政辖区内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法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也是我国进行会计工作的基本依据。它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地位。

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共7章52条,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与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及附则。

第一章总则。对会计工作作出总体的法律规定。对会计立法的宗旨、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和约束对象,以及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中各成员的工作责任关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会计核算。以法律的形式对会计核算的基本事项、会计期限、计量单位、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强调了会计核算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并从不同角度反复强调了会计核算过程及其结果的正确性、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作出了特别规定,并明确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作出了特别规定,并明确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除遵循《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循这些特别规定。

第四章会计监督。以法律的形式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对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实施监督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明确规定了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对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不仅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依法处理办法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明确了执法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七章附则。对《会计法》的用语含义作了解释。

企业准则

1992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以部长令的形式签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1993年7月1日起全面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它以《会计法》为指导,同时又统驭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制度制定的依据。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两个层次

基本准则

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长签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内容广泛,涉及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规定

2.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规定

3.关于会计要素准则的规定

4.关于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规定

具体准则

具体会计准则是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业务作出的规定。具体会计准则按照内容分为共同性业务会计准则、会计报表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会计准则三类。

1.共同性业务会计准则。主要对各行各业会计核算中共同的基本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如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存货会计、成本计算、收入确认、应收账款会计等。

2.会计报表准则。主要就各种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并会计报表等)反映的内容、列式方法和报表的格式作出规定。

3.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会计准则。主要就一些特殊行业、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做出规定。

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是指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的一系列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按照会计改革的总体思路,财政部门制定和发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其他法规制度

会计活动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与其有关的会计法规和制度不可能全部在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除上述外,还包括:

1.有关会计人员的法规:包括《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以及有关会计交接工作的规定和会计人员技术职称等规定。

2.有关会计工作的法规、制度: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3.有关会计工作具体要求和方法的各种法规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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