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和账户

更新时间:2022-01-16 05:01

会计科目与账户,是会计在从事财务工作时,必须记录的两个项目。设置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账务处理所遵循的规则和依据,而账户的设置,则能够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因此两者缺一不可.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等科目。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

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账户

(一)账户的分类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同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应,账户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和明细分类账户(简称明细账);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等。

(二)账户的基本结构和内容

账户分为左方(记账符号为“借”)、右方(记账符号为“贷”)两个方向,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资产、成本、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

账户中登记本期增加的金额,称为本期增加发生额;登记本期减少的金额,称为本期减少发生额;增减相抵后的差额,称为余额,余额按照时间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其基本关系如下: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对于资产、成本、费用类账户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对于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账户的内容具体包括账户名称、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所依据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三)账户记录的试算平衡

根据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以及借贷记账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检查所有账户记录是否正确,可以采用两种试算平衡方法,即发生额试算平衡法余额试算平衡法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发生额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公式为: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与期末余额平衡两类。期初余额平衡是期初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期末余额平衡是期末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相等。公式为: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货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货方期末余额合计

实际工作中,余额试算平衡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方式进行。

(四)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1.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2.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要求做到: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借贷方向相同、所属会计期间相同、计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计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

(五)账户与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项目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两者的区别是: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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