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家庭

更新时间:2023-03-01 11:01

传统家庭通常指由一对夫妇和子女两代人所组成的核心家庭,也可以指包含传统文化要素的家庭。父母和多对已婚子女共居的联合家庭与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主干家庭也是中国传统家庭的常见形式。

定义

家庭是以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是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和彼此依赖的场所。家庭大部分由两人或多人组成,但也有一人的家庭,即单身家庭,属于家庭概念的极端。家庭是个体生活的重要环境,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

传统家庭通常指由一对夫妇及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父母和多对已婚子女共居的联合家庭和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主干家庭也是中国传统家庭的常见形式。在当代社会背景下也有学者提出,传统家庭是指包含传统文化要素的家庭。传统家庭的普遍价值观通常赋予婚姻和孩子很高的价值,偏好双亲家庭的“完整性”而不是其它多元形式。

传统家庭中常见的家庭结构

核心家庭

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以夫妇为中心,故又称为夫妇家庭。这种家庭类型对亲属关系网络的依赖通常比其他家庭要小,婚后可以自由另建新居。核心家庭的形成基于夫妻之间的相互吸引与相互爱恋。因此,婚姻合适的重点在于夫妻本身,与亲属是否和谐相处则居于次要。然而,相比起几代同居的扩展家庭(除核心家庭以外的大家庭,统称为扩展家庭),核心家庭的夫妻在心理上除了对方便无处寻找安慰,一旦夫妻在家庭内得不到爱和快乐,便失去了继续维持的动机而诉诸分离。正因如此,当下的离婚率趋于增高。

主干家庭

主干家庭(Stem Family)是指夫妻和一对已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也是日常所说的“三代同堂”家庭。父系传统社会中的主干家庭一般由父、母、儿、媳和孙辈组成,其余的子女分家另过。主干家庭的特点是包含处在两代人位置上的两对夫妻,家庭中有两个中心,一般包含三代人。

主干家庭在中国社会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是从联合大家庭向核心小家庭的过渡模式,比较容易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和维持。中国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称主干家庭为“折中家庭”,即在大家庭(联合家庭)和小家庭(核心家庭)间的折中。他认为折中家庭虽然对大家庭有所裁割,但却使家庭的连续性不受打击,是训练同情心与责任感最自然、最妥善的组织。

联合家庭

联合家庭(Joint Family)是指父母和多对已婚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模式,或兄弟姐妹婚后不分家的模式。这种家庭是《四世同堂》中的祁老太爷的家庭模式,也是《红楼梦》中的荣国府、宁国府式的家庭模式,是所谓真正意义上的大家庭。联合家庭的主要特点是家庭中有多对夫妻,且有同代夫妻,人口多,关系复杂,多中心。

传统家庭的结构变化历史

家庭结构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包括:①家族的兴盛;②核心家庭成为主流;③非传统家庭的成长。

对于中国家庭结构转型的时间节点及推动力,目前仍存在争论。一说“家庭革命”发生于20世纪早期,特别是新文化运动对于一切旧思想观念的革新,使得中国传统家庭开始骤然变革。二说中国家庭一直没有根本性的变化,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前都可以归为传统家庭,只有改革开放带来的工业化与市场转型才从根本上启动了传统家庭的结构转型。还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家庭结构转型的时间节点在20世纪中期,从此时期开始的土地集体化进程,从根本上改变了支撑中国传统大家庭结构的生产与生活组织方式,启动了家庭结构转型。

在现代社会,家庭呈现规模小型化、类型多样化的特点,这种转变被视为社会现代化的一部分,也被称作家庭模式的现代化。传统的、复杂的家庭结构如“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逐渐在消亡,核心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同时一些非传统的家庭结构如丁克家庭同性恋家庭以及单身家庭的比例也有所升高。此外,人们的婚姻趋向自主,离婚率增加,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趋势增加,家庭功能社会化等也是重要的变化。

小型化

在工业革命以前,由于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低,只有家里人数众多,才能有较大的力量应对险恶的自然环境,维持生存、发展生产。南斯拉夫的“扎德鲁加”就是一种典型的家庭公社,成员包括一个父亲所繁衍的数代子孙和他们的妻子,众人住在一起,共同耕种田地,衣食都出自共同的储存。

20世纪30年代,有中国学者提出数代同堂的大家庭在中国社会中更占优势。然而,很快就有一批学者对此提出异议。中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一书中指出,大家庭并不是中国社会结构中的普遍情况,已有调查显示农户家庭规模普遍在4~6个人,难以形成上述的大家庭。普通的中国家庭,特别是农耕家庭,由于农耕土地的限制,一般只包括两代人。历史上也有数百人口的大家庭,但这样庞大的家庭只是例外,只有在注重孝悌伦理并且拥有大量田地的极少数仕宦人家才有可能实现。一般情况下,在子女婚嫁前很少有家庭成员的数量超过六人的家庭。

20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的家庭普遍呈小型化趋势。美国和日本于2010年前后的数据显示,每个家庭已平均不到3口人。法国、瑞典、英国则早在90年代就已每户平均不到3口人。中国198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年的家庭平均人口数为4.08人;1990年缩减到3.96人;1998年的家庭规模是户均3.63人;到2014年则跌破三口人,为2.97人每户。2021年,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

中国著名社会学家潘允康认为,家庭规模小型化主要有以下原因:(1)现代化、工业化、都市化的进程造成了人口的社会性流动,灵活多变的小家庭更能适应这种生产方式;(2)家庭生育数量的减少、生育率的降低;(3)独身主义的出现,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提高,以及家庭中两代人关系的变化。

核心化

全球朝核心家庭方向发展的趋势与城市化、工业化与社会现代化密切相关。当工业取代农业成为生产的主要形式时,家里的年轻人通常离开土地和乡村,搬到城市里找工作。这往往会削弱他们与留在乡村的家人的联系。一旦到了城里,家庭就会为了求职、更好的居住条件、退休等不断地搬迁。因此,农业家庭很可能是联合家庭,与一块土地紧密联系;而工业家庭则是核心家庭,有更大的流动性扩展。

然而,以美国为例,在城市中,大多数核心家庭还是在中上层阶级中最典型,他们大都能承担雇佣人照看孩子的费用,迁往新居、照顾病人,也能从银行贷款,买得起新车新房。由于经济原因,联合家庭和主干家庭等扩展家庭在下层社会中更普遍,这些家庭必须依靠家庭成员和亲戚的帮助来满足需求和应对紧急情况;可利用的家庭成员越多,个人就越有可能得到帮助。

在中国,家庭发展趋势并不完全符合核心化的特征。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李婷等人利用1982~2015年的普查和小普查数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中国核心家庭的比例持续下降,虽然这种下降很大程度是由单身家庭比例的上升所引起的,但主干家庭的占比保持了相当的稳定,甚至在近10年内还有明显的上升趋势。截止到2015年,核心家庭的占比下降到60%,单身家庭比例上升到12%,而主干家庭的比例达到了25%。这意味着中国家庭并没有完全遵循家庭现代化理论的预测,主干家庭一直占据着相当稳定的地位。

一种解释是,中国很多核心家庭对于主干家庭或者联合家庭仍有留恋和矛盾心理。一方面,老年人可以从大家庭中获得赡养、扶病和心理慰籍。另一方面,青年夫妻往往双方都要工作,所以需要依靠老年父母买菜做饭、代管家务、照顾小孩等——这种情况还催生了中国的一些由祖辈和孙辈组成的隔代家庭。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深度推进,中国的家庭结构未必以线性化的方式演进,城市化进程中日益增长的抚幼需求、购房压力、流动人口家庭团聚需求,很大程度上依然需要依靠传统大家庭来化解。

多样化

在20世纪80年代,新生儿学家拉波波特(Rapoport)等学者指出,社会正在逐渐承认多元家庭的合法性和可取之处。为证实这一论述,他们定义了家庭多样化中的五种类型:组织型、文化型、阶级型、生命历程型和同期群型。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还补充了第六种类型:性的多样化。

组织型多样化

过去的传统家庭,即女性为家庭主妇,丈夫为职场打拼者。其与单亲家庭、双职工家庭、重组家庭等不同组织形式的家庭之间的对比,说明了家庭组织类型多样化的存在。

文化型多样化

少数族群的存在(比如南亚和西印度原住民的家庭)和女权主义等运动的影响,相当大程度上在家庭形成和预期方面带动了家庭的文化多样性。

阶级型多样化

贫困的人、技术纯熟的工人阶层与中高阶层中各式各样的群体会产生不同的家庭规模和流动程度,使得家庭结构的多样性得以保持。

生命历程型多样化

生命历程中家庭经历的不同是非常明显的。比如,一个个体可能出生于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家庭,然后结婚,之后又离婚。另一个个体可能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结过几次婚,并且在每段婚姻中都有孩子。

同期群型多样化

同期群是指家庭中的代际群体。由于人均寿命延长,彼此关系亲密的三个“持续存在的”家庭——已婚的孙辈、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共存也就很常见了。传统的家庭模式和性别角色也会随着家庭的代际群体的情况发生一定的变化。

性的多样化

随着同性恋日益被社会所接受,家庭构成不再仅基于异性伴侣关系,也可能基于同性伴侣关系,产生了在性方面的多样化。

中国传统家庭的特点

中国传统家庭大多具有以下特点:①具有传统家庭的基本结构,存在男尊女卑的观念,主要支点为亲子关系而非夫妻关系,即呈现出纵向为重的家庭关系;②长子与其他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③婚姻由父母决定;④传统家庭是功能的混一体,担负着包括经济、抚育、赡养、感情、支持等各种功能。

传统的中国家庭首先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一个人所有的重要人生历程都在家庭里完成与实现;同时,家庭也是一个基本的经济单位。

“小家庭-大家庭-小家庭”的发展周期

以因分家而出现的小家庭作为讨论起点,中国传统家庭一般包括一对夫妇,同时也可能包含他们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土地、房屋、牲畜、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这个家庭在男性户主的带领下,开展经济生产并积累财富,随后子女也相继长大成婚,这意味着家庭规模开始膨胀,家庭结构也开始变得更加复杂,从核心家庭成长为主干家庭或扩展家庭。但大家庭并不会一直持续下去,老户主的辞世、诸位兄弟全都成家或由于家庭事务而导致的家庭成员之间矛盾的增多,都有可能导致大家庭的解体,并最终通过分家的形式分裂为多个小家庭,分裂出来的多个小家庭又朝着大家庭的方向演化。由此便形成了中国传统家庭“小家庭-大家庭-小家庭”的发展周期。

纵向为重的家庭关系

按照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观点,家庭关系的重心与核心在于由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构成的家庭中的基本三角,其他家庭关系是这一三角关系的扩展与延伸。所谓重心在纵向上,是指亲子关系处在主导地位并支配夫妻关系。中国传统家庭的重心在纵向上,上要孝敬父母,下要生育、抚养子女,而不在横向上重视夫妻的亲密关系。

中国传统家庭以父子关系为主轴。传统社会中,人们重视血缘亲子关系,将男性世系的家名及香火一代代传下去就是中国人最看重的事。

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亲子关系依赖于夫妻关系,而是夫妻关系靠亲子关系来维持和支撑。例如,有的夫妻会因为孩子而放弃离婚的念头,这是用亲子关系维系夫妻关系最典型的说法。在中国的家庭中也常常可以听到父母寄希望于子女一代的话。

庞杂的亲属关系

从纵向看,中国传统家庭中可包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以及子、孙、曾孙等直系亲属;从横向看,家庭中则有兄弟、姐妹、堂兄弟、堂姐妹等旁系亲属。从下图中可见中国家族系统的庞杂。

中国家庭中的亲属称谓也很丰富,无论远近亲疏,均有一种特殊称谓以表明其特殊名分。仅以父亲的同辈亲属举例,就有伯父、叔父、堂伯父、堂叔、表伯、表叔、姑丈等,而在西方通常只有一种称谓(英语:“Uncle”,法语:“Oncle”,德语:“der Onkle”,皆为同一意义)。

传统家庭的教育特点与现代社会价值

中国传统家庭对儿童社会化与人格成长、发展具有指导意义,而家庭教育是传统家庭影响青少年成长的主要途径之一。父亲在独立性、自信心、社交能力、智力发展和社会规范等社会发展性、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对子女有重大影响;母亲则在情感、处事方式、生活态度等方面对子女产生影响。

中国传统家庭教育最重视对后代道德和品行的培养。其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始于家庭而扩向社会,不仅涵盖所有家庭成员的关系,而且涉及家庭与社会的人际关系,甚至涉及整个传统文化。家庭伦理是社会伦理的组成部分,好的家教、家风可以影响社会的风尚。

海南师范大学教授牛志平认为,来源于中国盘根错节的家族社会和宗法制度的“家国一体”的教育思想,是传统家庭教育成功的重要经验。在中国“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中,社会治理与社会和谐是建立在家庭修齐与和谐基础之上,这也是中国传统家庭文化中的积极因素。随着历史变迁,家国同构作为政治关系的状态已得到根本改变,但其作为一种注重血缘亲情和家庭和谐的历史传统,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仍旧发挥着独特而强大的文化影响。

以家庭为本的生活方式及家文化,在血亲情感取向的基础上,会培养出辐射到社会人际“波纹”中的仁爱情感文化,在培育起家庭责任取向的同时,也培育了中国人和中国文化中对他人和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责任感。这些内容已经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重要文化元素。

此外,中国传统大家庭模式及其文化,使老年人生活在亲子家庭中,这对养老问题而言,无论在物质生活还是亲情关爱方面都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中国这种传统的家庭双向抚养模式,也成为普遍存在单向抚养模式的西方社会的一种有价值的参照。

有关传统家庭的反思与讨论

“传统家庭是最有益的家庭形式”

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David Popenoe)认为,传统家庭自1960年以来已经被严重侵蚀。由于离婚率的增长以及单身妈妈群体的扩大,与单亲同住的孩子的比例从1960~2010年以来增长了近三倍。波普诺指出,家庭的弱化趋势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后果:年轻人的犯罪率上升,未成年吸烟与喝酒、婚前性行为,以及自残自杀。波普诺认为,在家庭问题上,必须以对配偶和子女的承诺取代“以我为先”(Me first)的态度。他公开支持双亲家庭,认为这是对孩子最为有益的家庭形式。

“传统家庭助长社会不平等”

美国社会学家朱迪思·斯泰西(Judith Stacey)则认为应该甩掉传统家庭这一包袱,因为其助长了社会不平等。她批判传统家庭的父权形式使得女性服从于她们丈夫的权威,而且承担主要的家务和孩童照料责任。从同性恋权利的视角,看重传统家庭的社会也会否定同性恋人群在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参与。斯泰西同时提出,传统家庭的概念在两性都外出工作的多样化社会中变得越来越格格不入。

“传统家庭并不值得青睐”

美国历史学家史蒂芬妮·孔茨(Stephanie Coontz)与朱迪思持相似观点,认为历史上的传统家庭并不值得现代家庭的青睐。因稳定性而被许多人赞赏的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传统家庭,其推崇的家庭纪律却深植于父母对子女、丈夫对妻子的绝对权威。根据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女人被要求必须是纯洁的,而男人在性爱上则可以肆意妄为。家庭成员在工厂和车间中长时间工作压缩了家庭生活的时间,童工在这一群体中亦很常见。

20世纪50年代美国社会“理想的家庭生活”也是一个例子。这个时期中的女性在家中工作,而男人则被看成是“养家糊口的人”。但大量的女性实际并不愿意完全限定于单纯的家内角色,对这一安排感到失落和困顿。许多女性由于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做了部分贡献而拥有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但战争结束后男人从战场归来,便迅速取代了她们。

相关研究

传统家庭观念量表

传统家庭观念量表是用于测评个体对家庭权威主义的态度的工具,由莱文森(Levinson)和哈夫曼(Huffman)于1955年编制。量表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关系、一般的男女关系、一般的价值观和目标四项内容,以此评鉴极端的传统主义、服从权威、过分的男性化和女性化、极端的注重纪律、从道义上反对及时享乐的生活方式等性格变量。量表共40个条目,从1(低传统观念)到7(高传统观念)按七级评分。其折半信度为0.84;与“权威主义态度量表”的相关度为0.73。

家庭架构与心理健康

有研究者提出,传统家庭和核心家庭父母对子女的关注、期待更高,使得子女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完美主义的倾向更明显,故症状表现以强迫为主;而父母离异、单亡或双亡等特殊家庭的情况,往往使子女失去父母一方的保护和情感温暖,情绪敏感低落,故抑郁、焦虑成为其主要心理健康问题。家庭结构不健全,会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阻碍其社会化及身心健康发展。此外,父母素质、亲子关系、家庭结构、家庭氛围、家庭居住环境等因素也与儿童的心理发展有明显关系,不良甚至病态的家庭结构易导致家庭成员出现情绪及行为上的障碍。

家庭网

中国著名社会学家潘允康指出,在现代和传统的交融中,中国出现了一类新型的家庭网,形成了对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的补充。“家庭网”是指有亲属关系的家庭之间所组成的社会网络,它是由可能组成主干家庭或联合家庭的几个独立的核心家庭之间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处于家庭网中的各个家庭是相互独立的,并在保持各自独立生活方式的前提下,以日常生活中的频繁交往和相互帮助为主要特征。家庭网交往的区位距离通常较大,即使跨省、跨市、跨区、跨街也还能维持。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父母教养与家庭关系会影响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传统家庭模式的和谐发展也对中国的人口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中国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等法律从保护家庭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阐述了家庭中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订)从人口与生育角度进行阐述了一对夫妻可以组建的家庭模式。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同保障了中国公民在面对生育时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六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

第六十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

第八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鼓励和支持有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九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

第四十二条

学校要树立以生命关怀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利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健康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等专题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尊重生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十五条

学校在作出与学生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听取意见并酌情采纳。

学校应当发挥学生会、少代会、共青团等学生组织的作用,指导、支持学生参与权益保护,对于情节轻微的学生纠纷或者其他侵害学生权益的情形,可以安排学生代表参与调解。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与家长有效联系机制,利用家访、家长课堂、家长会等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日常沟通。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重大生理、心理疾病报告制度,向家长及时告知学生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发现学生身体状况或者情绪反应明显异常、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的,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三条

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4.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增强教育效果。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热线。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3.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4.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7.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各部委相关教育类文件

传统家庭作为家庭的常见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会从儿童权利、家庭保护与人际交往等角度进行呈现。在相关教育类文件中,《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9修订)全面地从家庭教育的角度强调了父母的教养要点,《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与《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从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方面强调了人际交往教育的重要性。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设计开发的《0~6岁儿童健康家长指导手册》在儿童抚养与健康教育方面提出了建议。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9修订)

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

做好怀孕准备

注重孕期保健

提倡自然分娩

做好育儿准备

0~3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鼓励主动学习儿童日常养育和照料的科学知识与方法

制订生活规则

关注儿童需求

提供言语示范

加强亲子陪伴

重视发挥家庭各成员角色的作用

做好入园准备

3~6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引导儿童关心、尊重他人,学会交往。

培养儿童规则意识,增强社会适应性

培养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意识

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6~12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提升儿童道德修养

12~15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重视儿童青春期人格发展

对儿童进行性教育

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

15~18岁儿童的家庭教育  

提高儿童交往合作能力

培养儿童的责任意识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08)

水平一(小学1~2年级)心理健康

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

水平三(小学5~6年级)

心理健康

水平四(初中阶段)

心理健康

水平五(高中阶段)

心理健康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小学低年级

小学中年级

小学高年级

初中年级

高中年级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心理健康

社会适应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核心信息七

掌握正确的生殖与性健康知识,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预防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

核心信息九

掌握科学的应对方法,保持积极向上健康心理状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有问题及时求助,可减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和网络成瘾等行为问题。

《0~6岁儿童健康家长指导手册》

针对 0~6 岁留守儿童的父母和监护人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需求,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设计开发了《0~6岁儿童健康家长指导手册》。手册中包括了责任义务、心理健康、伤害预防、膳食营养、行为习惯、卫生服务等六个方面的知识、技能和指导建议,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旨在帮助家长们更好地养育孩子,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本手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儿童健康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一般儿童的家长也可以参考借鉴。

相关国际文件

一些国际文件也从人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儿童权利、儿童健康养育、家庭友好政策等角度对传统家庭这一话题进行了阐述。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从人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儿童权利角度强调了家庭及儿童权利受社会及国家保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家庭友好政策:重塑未来工作场所》为政府和用人单位提供了家庭友好的政策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世界人权宣言》

第十六条

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二十三条

家庭为社会之自然基本团体单位,应受社会及国家之保护。

《儿童权利公约》

第十八条

缔约国应尽其最大努力,确保父母双方对儿童的养育和发展负有共同责任的原则得到确认。父母、或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法定监护人对儿童的养育和发展负有首要责任。儿童的最大利益应是他们主要关心的事。

为保证和促进本公约所列举的权利,缔约国应在父母和法定监护人履行其抚养儿童的责任方面给予适当协助,并应确保育儿机构、设施和服务的发展。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就业父母的子女有权享受他们应得的托儿服务和设施。

《家庭友好政策:重塑未来工作场所》

家庭友好政策是指有助于员工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并让他们能够从中受益的各项政策。2020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了《家庭友好政策:重塑未来工作场所》,提出工作场所的四项转变及“照顾幼儿的带薪育儿假”“支持母乳喂养”“可负担且可及的优质婴幼儿照护服务”“儿童津贴”四套有效政策,为政府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上的建议。这些政策强调了家长和家庭对于照料幼儿的时间、资金和服务需求,同时让他们可以履行工作职责、值守工作岗位、提升工作技能和提高工作效率。此外,政策还强调了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团体在提倡和实施家庭友好政策中所能发挥的强有力的作用及可获得的回报。

全面性教育中的相关教学内容

学习目标

传统家庭是多元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不同的家庭类型以及认识家庭、养育和婚姻中的责任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在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中,与“家庭”相关的学习目标主要出现在核心概念1“关系”下的第1个主题“家庭”和第4个主题“长期承诺及子女养育”中,内容贯穿5~8岁、9~12岁、12~15岁、15~18岁及以上四个年龄段,具体学习目标如下:

核心概念1:关系

主题1:家庭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家庭类型

学习者将能够:

► 描述不同的家庭类型(例如双亲家庭、单亲家庭、以儿童为户主的家庭、以监护人为户主的家庭、大家庭、核心家庭和非传统家庭)(知识);

► 表达对不同类型家庭的尊重(态度);

► 阐述对不同类型的家庭表达尊重的方法(技能)。

要点:家庭成员有着不同的需求,扮演着不同的家庭角色

学习者将能够:

► 识别家庭成员的不同需求和家庭角色(知识);

► 感恩家庭成员用各种方式照顾彼此,即使有时他们并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这样做(态度);

► 在家庭中沟通自身的需求和扮演的家庭角色(技能)。

主题4:长期承诺及子女养育

学习目标(5~8岁)

要点:家庭结构和婚姻概念有许多种类

学习者将能够:

► 描述“家庭”和“婚姻”的概念(知识);

► 列举不同的婚姻方式(例如,自由婚姻或包办婚姻)(知识);

► 回忆一些婚姻关系会因分居、离婚或者死亡而结束(知识);

► 认同尽管人们在家庭结构和婚姻方式上可能存在差异,但这些都是有价值的(态度)。

学习目标(9~12岁)

要点:长期承诺、婚姻及养育子女的方式存在差异,且受到社会、宗教、文化和法律的影响

学习者将能够:

► 列举长期承诺、婚姻及养育子女的关键特征(知识);

► 描述文化、宗教、社会和法律如何影响长期承诺、婚姻及对子女的养育(知识);

► 认同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是否、何时以及与谁结婚(态度);

► 表达自己对长期承诺、婚姻及子女养育的看法(技能)。

学习目标(12~15岁)

要点: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冲突和误解十分常见,尤其是青春期阶段,但通常都是可以解决的

学习者将能够:

► 列举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常见的冲突和误解(知识);

► 描述解决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冲突或误解的方法(态度);

► 认识到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冲突和误解十分常见,尤其是青春期阶段,但通常都是可以解决的(态度)

► 应用各种方法来解决父母/监护人和孩子之间的冲突和误解(技能)。

要点: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成为父母,并且亲子关系包含多种不同的责任

学习者将能够:

► 列举父母需要承担的责任(知识);

► 比较成年人成为父母的不同方式(例如意愿和非意愿怀孕、领养、寄养、借助辅助生育技术以及代孕)(知识);

► 明确表示每个人都应该能决定自己是否要成为父母以及何时成为父母,包括但不限于残障人士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态度)。

学习目标(15~18岁及以上)

要点:父母/监护人有责任满足儿童的多种需求

学习者将能够:

► 对儿童的生理、情感、经济、健康和教育需求,以及父母的相关责任进行分类(知识);

► 阐明家庭关系中的困难如何影响儿童的福祉(知识);

► 认识到健康的家庭关系对子女养育的重要性(态度);

► 就自身的生理、情感、经济和教育需求与父母/监护人进行沟通(技能)。

全面性教育中与家庭相关的教育

幼儿园性教育中的有关教学内容

根据联合国《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给出的学习目标,幼儿阶段关于多子女家庭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认识多元的家庭类型上。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中,《我爱我家》一册中涉及多子女家庭相关的教育内容。

《我爱我家》一册主要帮助幼儿了解家庭有不同的类型,理解不同的家庭类型都可以很快乐,尊重不同家庭类型的家庭成员。同时幼儿也将能够理解家庭成员关系,说出家庭地址、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并与家人相互关心、共同协作。

小学性教育中的有关教学内容

小学的性教育不单纯局限于家庭类型和家庭成员的关系,而是逐渐开始阐述家庭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支持作用、如何承担家庭角色以及如何与家庭内所有成员平等相处。以刘文利主编的读本为例,几乎在每个年级中都有相关的内容。

在“家庭与朋友”单元中,“家庭”这一主题下包含“能够通过列举不同类型的家庭结构来定义家庭概念”和“能够描述不同家庭成员的家庭角色、权利与责任”两个学习目标,细化之后的要点如“世界各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家庭”“性别不平等现象会对家庭成员的角色和责任产生影响”“家庭在培养儿童的价值观方面至关重要”“家庭可以促进角色和责任方面的性别平等”“家庭内部交流,特别是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交流,有助于建立更好的关系”“家庭帮助子女树立价值观并影响他们的个性”“疾病和健康会影响家庭的结构、能力、角色和责任”等。这里更强调父母对于儿童的重要引导作用——帮助儿童的价值观树立,影响儿童的个性,疾病和角色对于家庭的影响。

一年级“热爱家庭”主题中,通过“家庭有关爱”“家庭有信任”“家庭有规矩”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家庭成员相互关爱;能够理解家庭成员相互信任;能够养成守规矩的好习惯。

二年级“家庭是爱的港湾”主题中,通过“家庭有不同类型”“每个家庭成员都重要”“家庭成员共享幸福,分担忧愁”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不同家庭类型,如大家庭、小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领养家庭,无论哪种家庭,每个人都可以在家庭里享受爱和幸福;能够懂得爸爸妈妈有养育孩子的责任,孩子在家庭里需要得到关爱和保护,每个家庭成员都要为家庭尽责任,做贡献;能够理解幸福的家庭也会有忧愁和争吵,要靠每个家庭成员的努力去排解,幸福才能常驻和持久。

四年级“家庭成员的角色和责任”主题中,通过“家庭成员的角色”“家庭成员的责任”“疾病对家庭的影响”三个知识点的学习,学生能够了解每个人都要在家庭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为家庭的幸福做贡献。家庭中的男性女性尽管角色不同,但都是平等的;能够理解每位家庭成员都对家庭负有责任,无论生活是顺利,还是困难,或是有亲人生病、故去,都需要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心和相互照顾,这是家庭中最基本的责任;能够懂得疾病会给家庭带来不利影响,但只要家庭成员正确认识和积极面对,就有可能战胜疾病。

可以看出,“家庭”具体内容更多是从儿童权利视角出发,强调儿童需要认识到家庭不同角色的平等(父亲和母亲是平等的,大人和儿童是平等的,家庭暴力、性暴力都是不合理的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自身的权利——那就是在遇到问题时向父母求助,父母是自己获得支持的第一资源,父母有责任向子女提供任何方面的支持,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均有权利享受平等的家庭关爱,以及有权利参与家庭决策等。这样的视角突破了把儿童当成知识的载体,而是价值观的主体,让儿童真正认识到尊重、平等的含义,认识到不同家庭成员的角色以及自己的家庭角色和责任,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家庭互动中来。

此外,的编者从对实验学校教师的访谈中得知,女孩受到家庭歧视的现象依然严重。据流动儿童学校的教师反映,由于不少学生家庭都是多子女家庭,有些女孩在家里会受到歧视、不被鼓励努力学习、不被寄予期望等,但在学校里“她们参加学校活动特别活跃,比男孩都积极,因为在学校,她们感觉到自己没有被歧视”。因此,“性别与权利”单元性别平等和儿童权利内容中,孩子们将会在“性别的社会构造”这一主题下学习到“家庭、学校、朋友、媒体和社会都是了解社会性别和传统社会性别模式的渠道”,“能够探讨男孩和女孩、男性和女性推动两性不平等现象的方式”,“两性不平等现象存在于家庭、友情、社区和社会之中,例如对男性/男孩的偏向”,“人权有助于促进男性和女性、男孩和女孩之间的平等”“每个人都有责任克服两性不平等现象”。

初中性教育中的有关教学内容

初中阶段的性教育会结合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一方面进一步深入讲解“家庭”这一话题,并且由此延伸到对于家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的讨论。另一方面,寄养家庭被作为典型案例,放在“家庭关系”“污名与歧视”“养育子女的权利与责任”这三个话题中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初中生会对家庭成员的协作、社会性别平等、基于差异的污名和歧视、婚姻和长期承诺等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思考,并且掌握更多爱、关心与尊重的能力。

全面性教育中与家庭相关的常见疑问

常见疑问:如何帮助儿童认清家庭角色,做承担家庭责任的一分子?

家庭中的成员角色分配一方面关系着孩子的自我认知,另一方面也影响着孩子交往模式的雏形。因此,作为家庭教育的责任人,父母有必要明确自身在家庭中的角色,同时帮助孩子认清家庭成员的角色。具体来说,父母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扮演好自身角色

作为父母,首先要扮演好自身基本的角色。也许工作忙碌又耗费心力,但为了孩子考虑,无论多么繁忙,父母都应该投入必要的时间来照顾孩子、陪伴孩子、与孩子交流。这种最直接、最常规的问候和关心将带给孩子“爱”的温暖。

唯有孩子感受到与角色承担相联系的“家”的美好感觉,他们才有可能认识到每个家庭角色的重要性,才有可能在未来积极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二)协调父母亲的角色

家庭中有分工、有合作。父母亲要协调好双方的角色分配,维持家庭功能的正常运转,给孩子以安全感,比如提前计划好固定的时候谁打扫卫生、谁照顾老人、谁陪伴孩子等。父亲要承担一定的家务劳动,给孩子做出表率,让孩子亲眼见到“男人也需要做家务”;父亲也要花时间照顾孩子,让孩子亲身体会到“男人也需要照顾孩子”。

父母双方充分体现其承担的家庭责任,营造家庭安定有序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反之,如果父母彼此推脱家庭任务,甚至抱怨、指责对方,那么孩子很容易陷入负面情绪,在长大之后也很可能变得容易计较、推脱责任。

(三)维持互助的家庭关系

父母的相处模式是孩子对于亲密关系最初的认识,也影响着他们对于性别角色的认知。当父母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该给予足够的照料和关心;当父母一方有困难时,另一方也应该给予足够的安慰和支持。这不仅是两人之间的事,更会影响孩子对父母关系的定义。孩子从爸爸妈妈的相处模式中找到了正确的“爱”的方式,将使他们受益一生。

当然,互助的家庭关系不单单指父母之间,对于其他的家庭成员,尤其是家里的老人,更应该给予关爱。行动是“孝”的教育最好的方式,当孩子看见爸爸妈妈对老一辈关爱有加,也会自然而然地去尊重老人。

(四)保持父母平等的家庭地位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并不意味着任何事情两人扮演的都是同样的角色,而是在任何事上都不存在性别带来的刻板分工。例如,爸爸也可以做家务,妈妈也可以在家庭的重大事件上做决定。爸爸妈妈各自发挥所长,是为了家庭更好地运转。

父母平等的家庭地位会让孩子亲自观察并体会到,爸爸妈妈一样为这个家付出,一样很重要。这也促进了儿童从小形成平等意识,不带偏见地看待性别差异。

(五)教育孩子认清自己的家庭角色

父母除了要协调、扮演好自身的角色,还应该教孩子认清自己的家庭角色。也许孩子年纪尚幼,但是他们也是家庭的一份子。当地板脏了,鼓励孩子做清洁;当家里来了客人,告诉孩子给客人端一杯水;当家里老人生病时,让孩子去握住老人的手嘘寒问暖......需要强调的是,父母在告知孩子去做这些时,不能生硬呵斥,而要用商量的语气与孩子耐心交谈“你可以打扫一下地板吗?相信经你一擦,地板会变得光洁如新。”“我们家的小主人,如果你能为这位叔叔倒一杯水,那就太好了!”“奶奶生病了,她一定特别希望你能够安慰一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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