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9 14:06
城市中存在一部分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要求的人均收入稍高的群体 , 但是由于他们享受不到低保对象能够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 没有补差 , 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 , 缺乏相关就业指导 , 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比低保户还要困难。这类人群通常被称作“低保边缘户” 。
城市低保边缘群体是家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不能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遭遇生活困境而无力摆脱的社会脆弱群体低保边缘群体的家庭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是无法享受低保待遇,相应地更难以享受到低保的优惠政策和生活补贴,实际生活水平偏低甚至低于城市低保对象,迫切需要社会救助制度的保障低保边缘群体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伴而生,在低保对象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低保边缘群体的生存困境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低保边缘群体的社会救助问题。
随着该群体被关注度的提升 , 部分城市已经比照低保标准对此群体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 例如 , 江苏省南京市在2005年开始将这个群体界定为: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5 倍之内的人员。北京市没有统一的规定 , 但是各个区县已经开始行动起来 , 制定了符合本地区状况的标准 , 如朝阳区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意见》, 将其定义为该区家庭人均月收入450元以下、330元以上的家庭。其他各区也开始制定政策和尝试性的开展工作。笔者认为 , 低保边缘群体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 ,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低收入家庭 , 且因此产生自身生存、发展受阻或者社会融合困难等问题的群体。之所以在定义中补充由经济收入低产生的问题 , 主要是想排除部分自愿失业的人群 , 突出低保群体个人及家庭的能力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