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13:07
住房合作社在19世纪产生于法国、英国、丹麦等欧洲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到世界几十个国家。住房合作社已成为欧美国家中的一种重要的住宅形式,而且被视为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的最佳途径之一。
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统计,住房合作社已遍布五大洲四十多个国家,达7万多个,拥有社员达2000万户左右。不仅在西方国家相当普遍,而且在发展中也有很大的发展。
住房合作社是城镇居民为解决住房问题而成立的相互合作的非盈利性社会团组织。国际建房与储蓄组织联盟对住房合作社的解释为:“它足一种互相帮助、共同建房的非营利性团体,属于集体合作性质,它足以建房资金融通和储蓄、建设和管理一体化解决住房问题的合作社。
由此可见,住房合作社足是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群众相互协作建造房屋的服务性公益团体。在这样的组织里,广大社员筹集资金、建设住宅并对建成的住宅进行分配、维修和管理。也就是说,房屋的一切包括开发资金、建设和维护都由合作社以合作的形式进行管理,合作社的成员以民主的形式参与制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来共同管理社区。
合作住房住立项、征地、规划等需要办理的手续与普通商品住房基本一致,但由于合作住房省去了中间的开发商环节,所以社员住房的成本大大降低了。可以说,它是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较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