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3 23:19
体育改革是指国家对体育管理体制进行的变革和创新,具体可能包括体育管理机构的调整,体育管理权限的重新划定以及体育政策法规的修改等内容。
改革开放后,我国体育改革有两次,一次以1986年《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一次以1993年《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为标志。
1986年的改革主要为了解决项目水平落后、后备力量缺乏,运动训练科学化进展缓慢,体育部门领导监管不足等问题,虽然也提出现行体制“没有放手发动全社会来办(体育)”的弊端,但其基本目标尚不明确,且认为“现行领导体制基本上是可行的”,总体的改革趋势是体育体制内的完善,并未触及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育体制转变的根本问题。1993年的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则以按照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设计新的体育事业发展模式为要求,解决经济基础与现行体制的矛盾。要使体育事业走上持续、快速发展的道路,就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体制。
(1)体育领导体制改革:改变过分集中于体委系统办体育的模式,恢复已撤销、合并的县体委等。
(2)训练体制改革: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落实奥运战略,更好地实现“一条龙”训练体制。
(3)竞赛体制改革:调动各方面办体育的积极性,全运会以奥运项目为重点,兼顾一般,青运会只进行奥运项目比赛;
(4)国家队建制改革:采取三种形式:奥运项目设常年制国家队,临时集训制的国家队,和以全国冠军队为国家队。
(5)群众体育体制改革:大力提倡、积极扶持各部门各行业自办体育,积极开展学校和厂矿企业的运动训练。
(1)体育行政管理改革:通过“简政放权”,对层级管理职能划分,压缩行政管理机构与编制,将具体管理事务转移到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通过“机制转换”,调整行政管理办法,由单纯计划管理与行政指令的管理模式向计划与资源配置和政策调节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相结合。
(2)竞技体育改革: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改革项目管理机制,运动项目由直接行政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让一些项目由综合管理与协会专项管理相结合;二是训练体制改革,对有一定群众基础的项目实行了初级层次的有偿训练;三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赛体制,推动体育竞赛的社会化、制度化与多样化。
(3)群众体育改革:推动各行各业办体育的积极性,推进体育社会化;学校体育和以争创体育先进县为龙头的农村体育改革;群众体育工作的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4)体育产业改革:坚持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坚持“以体为本”的原则,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体育产业发展道路。总的目标是:争取用15年的时间,逐步建成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
在改革的路径上由上至下,先易后难;在改革的进程上先试点,后扩大;在改革的利益分享结构上,先改革增量,然后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
在组织架构上推动了“管办分离”的进程,迈出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第一步;形成了体育行政部门集中领导下的“双轨制”,即:大型综合性国内国际大赛、以“奥运争光”为核心的竞技体育赛事、大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国家办为主,群众性体育活动、非奥体育运动项目发展、职业化体育、商业化体育等由社会办为主;初步建构了以“俱乐部”为单位的职业联赛制度,推动了相关体育项目的职业化发展,激活了体育竞赛、人才与资本市场,推动了体育产业化发展。形成了以体育本体产业为主的体育健身娱乐业、体育竞赛、体育信息咨询、体育广播电视、体育服装器材等为主体的体育市场,与此同时,体育无形资产也得到了进一步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