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兰

更新时间:2024-08-12 10:07

何秀兰,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反中乱港分子。

人物履历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反中乱港分子。

曾任中国香港特区太平绅士。

职务任免

2022年11月11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刊宪公布,撤销立法会前议员何秀兰作为太平绅士的委任。

选举组别

地方选区 ——香港岛

所属政治团体

公民起动

工党

人物事件

2020年,何秀兰等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案件转由香港区院审理,9月18日,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在西九龙法院的法庭进行聆讯。何秀兰已通过律师表示不认罪。

2021年2月16日,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何秀兰等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审理中,除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外,包括何秀兰在内的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3月10日,案件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继续审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2021年4月1日10时30分,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定何秀兰等7名被告,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

2021年5月17日上午,何秀兰等10人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将在中国香港的区域法院开审。他们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2021年6月11日,黎智英等20人所涉的2020年发生于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一宗非法集结案,在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开庭审理。20名被告中,杨森和何秀兰表示准备认罪,法院将于9月9日处理这两人的认罪答辩。

2021年9月1日,根据香港区域法院消息,曾在2019年10月于香港九龙涉组织非法集结案中的7名反中乱港分子被控组织、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何秀兰、黄浩铭、杨森和吴文远被判囚11至14个月。

2021年9月9日,何秀兰在香港区域法院认罪。

2021年9月15日,香港区域法院法官宣判:何秀兰以“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判监禁6个月。

2022年11月25日,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6人“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名成立。据悉,反中乱港分子何秀兰等6人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香港作为本地社团干事,没有在指明时间内遵从香港法例《社团条例》的规定注册,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

2024年8月12日,香港终审法院宣布,何秀兰等7名反中乱港分子上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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