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1 16:33
何荣贵(1924—1947), 1924年出生于莱芜何家庄村(今属莱芜市莱城区),1940年5月入伍参加八路军,194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历任警卫员、班长、排长、连指导员、营长等职。
1938年,山东巨匪刘黑七(刘桂堂)由胶东进入鲁中山区,翌年被国民党苏鲁战区总司令部任命为新编36师师长,移驻费县,修筑山寨,勾结日军,袭击八路军,残杀抗日干部和无辜群众,为害一方。
1943年3月,他勾结国民党顽固军队进扰鲁南抗日民主根据地,八路军鲁南军区奋起反击,于四月和九月分别给予沉重打击,刘率残部千余人龟缩到其老巢费县南部柱子村,我鲁南军区决心彻底铲除这个为患多年、血债累累的顽匪,在政委王麓水的周密部署和精心指挥下,于11月15日(农历十月十八日)夜晚在鲁南军区三团和五团对其所驻刘庄、前柱子、东柱子三个村庄,同时进行包围。战斗打响后,刘黑七带两个贴身勤务兵从东柱子村越墙逃跑,时任二营七连通讯员的何荣贵和另外两名战士急忙追赶,途中击毙一人,另外两人分别向柱子山山套逃窜,何荣贵向其中一名矮胖子追去,并不断遭到其猛烈还击,将帽子打飞,但何荣贵穷追不舍,矮胖子将子弹打完后又用石块还击,其中一石击中何的腿部,一石从鼻梁擦过,何荣贵举枪还击,连发三枪,第三枪将矮胖子击中,天亮后经确认,被击毙者正是刘黑七,何荣贵为党为民除了一大害,受到王麓水的表扬。当时,延安新华广播电台连续3月、每3小时一次播发《山东我军击毙惯匪刘黑七》的重要新闻,《解放日报》发表题为《山东军民反扫荡胜利》的社论。 1947年,在莱芜战役中,因战功被授予一级战斗英雄称号。
1947年,何荣贵升任八大队三营营长,在解放费县沙土集战斗中被敌人包围,部队伤亡很大,他身中三弹,壮烈牺牲。他在中弹后还高呼:“我的人呢?给我打!”。牺牲后被安葬在沙土集以北的赵庄村,时年23岁。1950年4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何荣贵烈士是小学语文部编版(2019)六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八课《灯光》一课文内“郝副营长”的人物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