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6 13:38
余应桂(1580年—1649年),字孟玉,号二矶,江西都昌人。生于万历十三年(1585年),耕读世家,万历四十七年已未进士,天启六年授福建龙巖县令,崇祯元年授海澄县令,清廉自守,“吏事精敏,下不能欺” 崇祯四年(1631年)授御史,七上弹劾首辅周延儒,下狱后继续纠劾。崇祯七年,出任湖广巡按,后为巡抚,镇压农民军,熊文灿上疏弹劾应桂“破坏抚局”,受杨嗣昌诋诬,被逮下狱。崇祯十六年,潼关失守,起为兵部右侍郎,出代孙传庭总督陕西军务,发帑金五万,行至山西,徘徊不前,被革职,由陕西巡抚李化熙升任,后家居都昌。清顺治6年(1649年),起兵都昌反清,招致石光龙旧部练为水军,败于落星湖,清兵破都昌,不屈而死。《明史》有传。
清《海澄县志》卷廿四记述:“余应桂,性廉明,无停牒,尝有讼者,判讫即署云:甲与乙争斗,乙独刃,杖之。其明敏多类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