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3-29 03:13

余杭区盐务管理局是区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副处级建制,负责全区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杭州市盐务管理局。余杭区盐业有限公司为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负责辖区内食用盐、工业和农牧渔业用盐的经营业务,局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单位简介

2011年余杭盐业实现营业收入5226.61万元,同比增长16.33%,其中实现销售收入5100.12万元,同比15.75%;其中,非盐销售收入达2112.27万元,同比增长29.93%,占整个销售比例的41.42%,基本形成了盐业为主,多元发展格局。全年共进行执法检查499次,出动1074人次,检查各类涉盐企业、商户、食堂等9965家,纠正各类违法行为数十起,立案查处2起,涉及盐产品约150吨,有效地保证了余杭盐业市场的安全、稳定。

局司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盐业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区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在全国“3.16”食盐抢购风波期间,积极应对,全力做好本部门工作,从3月16日下午5时起至3月18日食盐抢购基本结束,全区共供应各类小包装碘盐近700吨(约190万袋),迅速地平息了此次余杭区因谣传引起的食盐抢购风波。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盐务管理局有关食盐专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制订全区盐业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制订全区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盐供应应急预案,负责“防治碘缺乏病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全民食用“加碘盐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3、负责全区盐业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盐政执法管理,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查处劣质盐、走私盐冲销该区盐业市场;负责对涉盐行政案件的查封、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罚。

4、负责盐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检查督促盐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有权对盐政执法人员过错行为追究责任,并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罚。

5、负责办理全区《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核换(发)证工作和对零售食盐价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6、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有关食盐质量、价格等问题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公开投诉电话,公开服务承诺。

7、协同公安、工商、卫生、技监等部门,对全区范围内所有用盐厂矿、企业、商店、饭店、食堂等进行盐政执法检查管理。

8、承办上级盐业专营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盐业专营管理工作;接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市场管理科)、运销科(食盐配送中心)、市场发展中心、资产管理科。

下属临平盐务管理站、塘栖盐务管理站 、余杭盐务管理站、瓶窑盐务管理站。

领导班子

余杭区盐务管理局局长、余杭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党组书记:金国明。(副处级)

余杭区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余杭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马晓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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