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9:45
江西余江工业园区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战略构想,为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实现区域经济快速转型而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园区总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经省政府核准为266.7公顷。
数年来,我们坚持以320国道和206国道为交通依托,以完善“四园两带”产业布局为工作主线,一手抓宏观造势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手抓微观操作和项目跟踪落实。至2006年10月,园区共完成基础设施投入资金4.5亿元,引进内资18亿元,外资1600万美元,引进项目92个,其中建成投产企业65个,在建项目27个,并已初步形成了眼镜制造、微型元件、铜材加工、轻工五金等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2006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工业园区升格为省级工业开发区。同年11月,又荣膺“江西省眼镜产业基地”光荣称号。
眼镜产业基地位于206、320国道和311高速公路旁,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1.5平方公里已实现六通一平,这里聚集了眼镜生产企业近40家。眼镜产业基地是一个依托传统优势,巧借“眼镜之乡”这块金字招牌而精心打造的专业化程度高、企业聚集度高、产品关联度高的“三高”基地。从生产眼镜架、镜片、电镀、配件、成镜等一应俱全,成龙配套。为提升园区档次、完善园区功能,眼镜产业基地已于2005年筹建了眼镜商业一条街,启动了二期开发项目,并有望在“十一五”期末成为我国四大眼镜产业基地之一。
铜材加工产业基地毗邻国家级风景胜地龙虎山,320国道贯穿其中,距华东交通枢纽鹰潭市不足4公里,交通十分便利,规划区内800亩土地已实现了“六通一平”。耐乐铜业、金泉铜业、亚菲达铜业等一大批重点铜材加工项目落户其中,并在短短的几年就一跃而成为我县民营企业家队伍中的“小巨人”。
轻工五金产业基地位于原县城西郊1公里处的五里岗新区,浙赣铁路复线和320国道南北相夹,东靠余江火车站,311高速公路入口挂线从基地西北口穿过,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基础设施完善。目前有以生产新型节能灯为主的阳光集团、以生产微型电机为主的果喜团以及汽摩配、微型元件等10几个项目落户。
微型元件产业基地是我区最具地方特色的产业集聚区,距锦江镇不足1公里, 206国道横贯南北。规划面积1000亩,现已开发600亩,入园企业47家,产品已拓展到钟表、仪器仪表、电子通讯、精密光学、航空等六大系列2000多个品种,是省内最大的微型元件生产加工基地,我国江南最大的微型元件集散地之一,产品远销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和地区。平均不足一角钱的小元件,已成为我区的一大支柱产业和当地重要财源。
2003年8月,根据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成立余江县工业园区的决定》(余府发[2003]22号)精神,撤消了成立于2001年的原余江县邓埠工业小区、余江县中童天华(温州)工业园、余江县五湖经济开发区,整合成立余江县工业园区。2004年8月,为进一步做好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企业服务工作,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工业园区体制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余发[2004]14号),成立中共余江县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余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共余江县工业园区纪委检查委员会、余江县工业园区工会委员会。工业园区党工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分别为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县委、县政府的委托对辖区党的建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同时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一)党工委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研究解决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区工业园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县工业园区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纪检(监察)工作。
3、研究决策县工业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4、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委会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顺利实施。
2、制定县工业园区经济和社会总体目标,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4、编制县工业园区财政预、决算,协助做好企业财税的征管、财务的监督等工作。
5、负责县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内联、外经、外贸工作,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搞好新产品的开发,引导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
6、负责园区工业园区的经济监测分析、经济运行、统计报表等工作。
7、负责县工业园区人事、劳动、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法律宣传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县工业园区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立一级财政。在起步阶段(截止2004年12月31日)县政府安排3000万元贷款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投入部分,作为县政府投入资本公积。工业园区内一切税收有其它各种收入全部作为园区财政收入,用于对入园企业的政策兑现,用于对各有关乡镇的利益分成、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等各种政策的兑现,用于对园区建设和贷款本息的偿还。工业园区原财政拨款(包括中小企业管理局)额不变。
工业园区管委会机关内设2办1所1局,即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财政所、中小企业局。其中,园区财政所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带人带编从县经贸局划入园区中小企业局的人员身份不变,管委会原有在编人员身份不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执行公务员工资标准,工人执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
2022年8月23日,荣获“园区发展专项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