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10:00
余淑玲,女,1963年4月生,民革党员,法学硕士,珠海市拱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唯一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17名常务理事之一,民革珠海市委委员,珠海市政协常委兼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
从事执业律师十几年,她承办法律事务1100多件,所涉金额十几亿元,始终以奉法如天、舍身求法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成长为一名优秀女律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曾获省三八红旗手、珠海市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业务精湛。余淑玲原只有大专文化,为适应律师体制改革,提高业务水平,她带着刚满月的女儿赴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课程,并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硕士研究生学位。并且连续考取了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证、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企业招标法律业务等专业资格。她还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与人合著《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与国际商事仲裁》等,并成功地承办了有港、澳、台及我国外交部、司法部、经贸部及各政法大专院校专家参加的“中国国际私法年会”。
执业清廉。她在执业中始终坚持这样的原则:把避免、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放在首位,不以为了律师费而引导当事人有不适合的解决争议办法或故意增在诉讼请求的范围。1996年底,来珠海投资的日商网中宪生因酒后驾车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先砸烂汽车后,又要求赔偿100万元,否则要砍断他的手。这时,有律师找到网中声称只要付10万、20万律师费就可以代其摆平,否则案子将按更严重的犯罪定性等。一位曾委托过余淑玲解决纠纷的日商介绍网中找到余律师。余淑玲按规定计算费用只需1.2万元,在多方奔走,克服重重阻力、压力、威胁,经过长达5个月的工作之后,以终于使双方接受了合理、合法的赔偿方案。这一案件,使日商端正了对我国法制、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正确认识,维护了律师、司法人员的公正廉明形象。去年7月,珠海两家较有影响的房地产公司因合作开发发生纠纷,涉及标的3亿多元人民币。两方都要请余淑玲作代理人,一方甚至开出200万元的代理费。她在深入了解情况后,抓住双方对她均信任的有利条件,通过4多个月的努力,使一场即将推上法庭的纠纷,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得以圆满解决。象这样影响很大的案子,余淑玲承办的许多宗。
1998年9月,为迎接澳门回归兴建的拱北联检大楼工程重新开工后,市政府要求承接方粤海公司以最短的时间完善订立施工合同、土地划拨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工作。余淑玲没有讲任何条件就投入工作,拟合同、谈判、上工地……。当合作双方举行隆重的签字仪式时,有人问她收了多少律师费,她才回过神似的说,我还没来得及谈呢。拱辰律师所在她的领导下,五年来,从未有一名律师因违反执业纪律、职业道德被投诉,受到上级行政管理机关的表彰。
积极参政议政。作为民革委员,余淑玲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祖国统一大业的工作。澳门回归前,她带领一批律师到澳门、深圳考察调研,就回归后如何融合珠澳两地民生问题写出了调研报告,成为民革珠海市委作为市领导与民主党派座谈的专题报告,受到了市领导的好评。她还积极帮助有关部门调研对台引资工作,免费为台商进行法律援助、咨询。特别是每一年的珠海政协会议,她都要花大量的时间精力搞调查,撰写提案。今年的珠海政协会议,她一人就拿出了四个提案,其中《让律师进入信访工作》成为政协会议的热点。
乐于奉献。余淑玲带领全所同志在168声讯台开设法律咨询热线,在《珠海青年报》办法制园地,为希望工程捐款,与团组织一起研究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并参加法律咨询、授课等活动,还为市的“助残、助学、救灾”等公益事业捐赠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