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4 23:14
佛山市政府质量奖是佛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
由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在佛山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卓越,产品、服务、工程、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对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企业自愿,不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
佛山市政府质量奖为年度奖,不设终身制,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如没有满足获奖条件的企业,名额可空缺。
2013年进行了首届“佛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确定为2013年佛山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
2015年获奖的企业有5家,分别是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
2017年获奖的企业有5家,分别是广东伟业铝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箭汽车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