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永

更新时间:2023-03-02 19:53

侯永(1922.10~2007.08),男,河北省高阳县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中共安徽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原副主任。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评价

侯永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在近七十年的革命生涯中,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他都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将个人生死、得失置之度外,对党忠心耿耿,对共产主义事业充满信心。在抗日战争期间,他克服敌后抗战的重重困难,冒着生命危险,组织宣传发动群众,与日寇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在解放战争时期,带领获鹿县人民,深入开展土地改革,发展生产,积极支援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以后,侯永同志服从党的需要,先后在中央和地方的多个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他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粉碎“四人帮”以后,侯永同志担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协助省主要领导分管安徽的对外宣传和对外贸易工作。他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拨乱反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树立安徽良好的对外形象和发展安徽对外经济贸易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主持省顾委工作期间,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维护党的团结,全力支持省委和省政府工作。离休后,他仍担任着一定的社会工作,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心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关心我省下一代的成长,使我省关心下一代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侯永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

侯永同志一贯注意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生活,经常轻车简从到基层开展调研,热情帮助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生活简朴,清正廉洁。体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的宽广胸怀和人民公仆本色。

侯永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同志、好干部,是我党事业的一大损失。侯永同志光辉业绩和崇高风范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人物生平

侯永,1922年10月15日出生于河北省高阳县,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4月至1945年8月先后在村抗日救国会、高阳县青年抗日救国会、安新县青年抗日救国会、冀中九分区武委会、北岳区党委农村调查组、区党委组织部、晋察冀分局组织部工作,先后任主任、秘书、部长、主任、冀中青救会参加延安反法西斯青年代表大会代表、组员、干事。

1945年9月至1950年9月,先后在晋察冀中央局组织部、中央华北局组织部、河北获鹿县委工作,任干事、秘书,县委副书记、书记。

1950年10月至1966年12月,先后在政务院华北事务部办公厅、华北行政委员会主席秘书室、中央华北地区工作部办公室、中央书记处第四办公室工会组、中央办公厅群众工作组、中央西北局调查研究室工作,任秘书、主任、副主任、副组长、副主任。

1967年1月因“文化大革命”受冲击被迫停止工作。

1975年9月至1978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秘书长、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12月至1979年12月任安徽省革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1979年12月至1984年12月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1984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中共安徽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1985年7月任安徽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1994年6月离休,2004年2月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曾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安徽省第四次党代会代表,河北省获鹿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第五、六、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因病于2007年8月5日17时30分在合肥逝世,享年85岁。侯永同志的遗体于2007年8月9日上午9时在合肥殡仪馆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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