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干部

更新时间:2023-05-23 23:41

保卫干部是一个岗位。

工作职责

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即内保条例),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工作任务

根据《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高校内部保卫的任务为: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5、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6、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8、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保卫干部不同于保安,保卫干部一般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依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或《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履行工作职责,其业务上由公安机关经济文化保卫部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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