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

更新时间:2022-06-29 16:40

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在赔偿范围内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以及其对负有赔偿责任第三人的追偿权利。代位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目的在于防止被保险人受到双重补偿,不当得利。保险人的代位权分为物上代位与权利代位两种形式。

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后即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权利代位是指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在赔偿范围内取得被保险人对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追偿权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或受益人既可要求给付保险金,又可向第三人要求赔偿,保险人不因给付保险金而享有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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