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更新时间:2023-05-28 23:56

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对从事保险公估人员的一种认证证书。

基本介绍

从2007年起,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只考一科,命题范围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两部分。“保险原理与实务”分值占比60%,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 分值占比40%,参考用书是《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06年版)。详细命题范围请见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有关制度

(一)2004年(含)前单科考试成绩失效。

(二)2005年至2006年保险经纪或者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另一科考试。参加2005年第一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7年6月底;参加2005年第二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7年12月底;参加2006年第一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8年6月底;参加2006年第二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8年12月底。

(三)已经通过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一科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保险经纪实务》或《保险公估实务》的考试。已经通过《保险经纪实务》或《保险公估实务》一科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保险原理与实务》的考试。

单科考试安排

报名要求

仅限于保险经纪或者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参考用书和命题范围

“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保险经纪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 “保险公估实务” 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06年版)。详细命题范围请见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考试大纲。

题型题量、及格分数线和报名费

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费每科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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