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15:44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必须向中国保监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可以分为:银行代理、行业代理、和单位代理三种。
在我国,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2011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3515.00亿元,占同期全国总保费收入的43.66%。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667.26亿元,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27.36%;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2847.74亿元,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5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