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

更新时间:2024-03-05 18:14

通常认为,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经济活动。进入21世纪,全球范围内,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能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00多亿元;在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和2400美元,而中国仅为190美元,中国的信息消费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形式多样的信息产品广泛进入到百姓家中,信息消费逐渐显现出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国家“十二五”期间强力推动的“两化融合”,使广大企业广泛运用信息化的手段、信息消费的形式,推进了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取得巨大经济效益。

简介

信息消费是一套经济学理论,该理论把人类的经济活动分成商品、货币和消费三要素。

该理论很好的揭示了三要素之间的动态关系,使得人们可以运用这样的关系去调控宏观或微观的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活动效率,降低经济活动的信用风险

该理论是一套实战理论,由其创立者在20年的实战中创建并日臻完善。由于创立者不愿让这套理论成为显学,因此一直隐藏在众多企业、银行和政府案例的背后而不为世人所知。

内容

从全球信息产业发展来看,信息消费涵盖生产消费、生活消费、管理消费等领域,覆盖信息服务,如语音通信、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服务、信息内容和应用服务、软件等多种服务形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多种信息产品;还包括基于信息平台的电子商务、云服务等间接拉动消费的新型信息服务模式。

信息消费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涉及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购买一部智能手机,从打电话、上网所产生的通讯费到下载安装各种APP,在阅读、看视频、使用团购业务等操作行为所产生的花销都是信息消费的一环。

在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方面,“信息消费”这一新型消费领域的拓展,将给信息产业带来新的增长点。“巩固扩大传统消费,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健身、培训、养老、家庭服务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一般过程

信息需求

信息消费过程始于信息需求。关于信息需求的产生,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

(1)需求满足论。认为信息需求是在满足人的总体需求(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五个层次)所从事的活动中产生的。

(2)认知过程论。认为信息需求产生于个人的知识过程。如Dervin认为信息需求产生于人知识的不连续性和知识差;Bellkin认为个人知识状态的异常产生信息需求;Kuhlthan则主张认知的不确定性原则。

(3)行为障碍论。Goger R·Flynn认为知识的缺乏导致行为障碍产生信息需求。

信息占有

信息占有通过获取信息物质载体形态而最终获取信息精神内容的信息消费环节。信息占有行为的发生并不直接来源于信息需求量所确定的信息需求,这是因为它是一种客观需求。由于用户的信息需求的主观性和认识性,科亨(Kochen)曾经将用户的信息需求状态划分为客观状态、认识状态和表达状态三个层次。支配信息消费占有行为的不是客观信息需求,而是主观信息需求,即外在于认识和表达状态的信息需求。认识和表达不是事先确定的,而是在信息占有行为中动态形成的,取决于信息需求双重构建本质:信息占有越多,信息需求越明确;信息需求越明确,信息占有越多。由于这一本质认识和表达在信息占有行为中不断改变,它的最终确定意味着占有行为的中止。

信息处理

信息消费活动的信息处理是对信息内容的理解、吸收和消化过程,是智能系统对信息的认知加工过程,涉及人脑认知与思维过程。要想得到这一过程的全局性的说明必须进行分层的解释,有人把与认知有关的各种概念粗略地分为文化层、心理层、生理层和物理层等四个层次。

信息再生

信息再生作为创造客观知识的活动,是信息消费过程的终结,也是信息消费者所要追求的目标。从根本上看,信息再生是在信息消费者主观的知识结构中进行的。主观知识结构决定人的信息认知加工能力,影响信息处理量而又直接决定信息再生量,信息再生量所代表的创造性知识是主观知识还是客观知识,取决于信息消费者发表成果的动机和行为。相对于消费者个体而言,信息再生量即使处于客观知识状态,它也仍然是消费者主观知识结构中一个部分,即知识创造者主观知识集合中的子集。信息再生必须以消费者信息处理后发生变化的主观知识结构为基础。

主要特点

共享性

从边际效用的角度看,若A、B都是信息商品,该消费者购买一单位A或一个单位B或是A、B各一单位就已足够,完全没有必要也不会再去购买一个单位以上的A或B。一旦A和B分别被购买或各被购买一单位,其总效用就已经确定,不会随相同信息商品的消费量增加而增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信息商品的边际效用也存在递减的趋势。不过,物质商品在使用中和消费中是以自身的消耗和磨损为代价的,信息商品在使用和消费中则表现为信息内容从一种物质载体传移到另一种物质载体,但无论怎样转移,一般是不会失去使用价值或效用。

参与性

信息社会里,由于信息网络的发达,厂商及消费者之间的双向快捷的交流成为可能,消费者的需求信息让厂商迅速掌握,厂商就能按照定货生产适销的产品,减少存货积压。而且利用信息网络的数字经济领域,追加生产和销售成本几乎等于零,这样就可以使厂商大幅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同时又能为消费者进行多样化选择提供极大的便利,使他们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可见,消费的信息化使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消费者可通过信息网络加入到生产者生产活动过程中去,参与商品的设计和与质量监督。消费者与生产者共同创新,有利于增加信息和物质财富。

增值性

信息经济时代,信息产品是人们消费的主要对象,而信息具有累积性和非消耗性。信息本身在使用过程中并不服从越用越少的规律,而是服从越用越多的规律,所以从总体上来说,随着消费信息化的提高,信息将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信息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要将已有的信息投入其中作为消费的基础,把已有的信息与消费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产品进行有机的结合与相互撞击,即进行知识处理与知识再生。而且,前已提到了信息需求具有双重构建本质,信息需求与信息占有之间互为增长条件。因此信息消费的过程,实质也是一个信息不断创新和增值的过程。

作用

效益功能

信息消费的效益功能是指信息的消费具有提高消费效率的作用,使同量消费资料的消费能获得更大的消费效果。信息作为最重要的生产力软要素,可通过强化和提高其他各种要素的功能或禀赋和素质,以及通过对其他一切要素,有序组织和总体协调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消费和劳动生产的效益。消费领域的信息化、智能化大大提高了消费效益。信息进入消费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消费和相互交往的方式。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多媒体不断渗透于家庭生活,出现了所谓“5W”:即任何人(Whoever)在任何地方(wherever)任何时间(whenever)、以任何方式(whatever)可以与任何人(whomever)进行各种信息传递,从而使各种消费活动更有效地进行。信息消费使传统的衣食住行的消费方式也更有效益。例如:随着信息消费的发展,人们以传递信息为目的的出行明显减少,城市交通的拥挤状况也会得到大大缓解。

福利功能

信息消费的福利功能指信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具有满足人的生活需要,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的快乐、健康和幸福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①扩大消费规模。信息消费能促进物质和能量的有效利用,使人们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从而间接地促进了消费规模的提高。

②提高消费质量。信息作为生产活动的一种基本资源,能提高产品的美观、轻巧、质量等软指标,以生产消费的形式间接地促进消费质量的提高。而且信息又是人类重要的精神消费品,它促进了消费层次的提高,从而直接提高了消费质量。

信息消费的特点与功能及其两大功能之间是不可割裂的,这种有机的联系表明信息消费是当代高科技、高文化发展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发展这种高层次的消费有利于提高消费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优化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文明进步。

负面影响

(1)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低质高价;

(2)网络黄毒与电子计算机犯罪;

(3)消费者的生态发展受挫;

(4)信息殖民主义与信息贫富分化

不足与前景

1、中国信息消费的不足:

(1)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待提升;

(2)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弱;

(3)市场准入门槛高;

(4)配套政策不健全;

(5)行业壁垒严重;

(6)体制机制不适应。

2、在全面小康进程中发展信息消费,应该:

(1)加快信息产业的发展;

(2)加强信息市场管理

(3)提高居民的信息消费能力;

(4)以先进文化引导信息消费。

信息服务业

人们的信息需求将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而不断提升。消费者对个性化、多样化、专门化的信息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以往那种简单的语音服务以及网络接入服务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在中国,一种新兴的业态——信息服务业,正在蓬勃发展。信息服务业被认为是“服务者以独特的策略和内容帮助信息用户解决问题的社会经济行为。”国家统计局有关课题组把社会调查业、信息处理业、信息提供业、电信服务业、咨询业、经纪业、公共信息服务业和其他信息服务业等8个大类归为信息服务业。种种迹象表明,信息服务业正在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在信息服务业最为发达的北京,2004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8.2亿元,占全国的17.5%;实现利润总额550.3亿元,占全国的32.9%。其中,电信业对信息服务业的带动作用明显。2004年,电信业利润总额为495.5亿元,占信息服务业利润总额的比重高达90%。

近几年,为分得市场更大的蛋糕,几大电信运营商纷纷打出向信息服务转型的旗号。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总经理王晓初在2005年世界电信日献词时就指出,“传统电信运营商应面向新型信息需求,丰富自身业务功能,提供综合化、多元化的信息化实现手段,从以提供语音业务为主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方向转变。”2008年初,中国移动宣称,将以移动信息服务为突破口,实现从“移动通信专家”到“移动信息专家”的转型。电信业能否成功转型,从而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服务,人们将拭目以待。

前景

对于今天的中国消费者来说,手机通讯、互联网等信息服务已不再陌生。权威部门数据显示:2005年移动电话用户已达3.9亿户,网民人数达1.11亿户,中国人光短信就发了3046.5亿条。特别是在发达地区,信息消费已成为居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2004年,广东平均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197.33部,比2002年增长21.8%;每百户拥有家用电脑84台,有47%的家庭开通了互联网。同年,南京居民人均通信服务费支出为379.86元,是1990年的39.7倍。在云南,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用于上网的支出人均月为39.62元,同比增长高达16.2倍。

十几年前,谁家里能有一部电话还是一件让人羡慕的事。那时报装一部电话的费用高达数千元,想要早点装上的话,还要走关系批条子。尽管如此,城镇居民蓬勃增长的信息需求并没有因此而受阻。研究表明,当恩格尔系数降低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对信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欲望会迅速提高,消费支出不断扩大。人们愿意购买并消费信息产品及服务,因为它不仅能够满足人们基本的信息需求,还能进一步带来高效率和高效益。上个世纪的最后十年,见证了现代信息消费手段走入普通家庭的进程。从固定电话的大幅增容到移动通信的兴起,寻呼机、手机等通讯产品逐渐为人所熟识。调查显示,到1999年,北京市民每百户拥有手机上升到12.9部,自费电话的拥有率达到了78.6%。

进入新世纪,随着新产业政策、新技术、新产品的大量涌现,中国人似乎已经开始感受信息社会的气息。人们对信息的胃口越来越大,刺激着新的信息服务不断涌现。1998年的互联网泡沫危机一度让人心灰意冷,而今中国的网民人数已经破亿,居世界第二。国际电联标准化局局长赵厚麟认为,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使得人们兴趣大增,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的发展。收发电子邮件、信息查询与浏览、下载文件、网络聊天、博客等网络服务已遍及城乡;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等由互联网催生的新服务不断兴起,信息消费的渠道与服务似乎没有止境。

促进措施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一)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布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推进光纤入户,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开展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规模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提供更广泛的电信普遍服务。持续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二)统筹推进移动通信发展。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和具备条件,推动于2013年内发放第四代移动通信(4G)牌照。加快推进我国主导的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时分双工模式移动通信长期演进技术(TD-LTE)网络建设和产业化发展。

(三)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在试点基础上于2013年下半年逐步向全国推广。推动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加快组建,推进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模数转换进程。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完善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

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一)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面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热点,加快实施智能终端产业化工程,支持研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产品,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应用和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建设。鼓励整机企业与芯片、器件、软件企业协作,研发各类新型信息消费电子产品。支持电信、广电运营单位和制造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开展合作,带动智能终端产品竞争力提升,夯实信息消费的产业基础。

(二)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实施平板显示工程,推动平板显示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突破,完善产业配套能力。以重点整机和信息化应用为牵引,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基金、专项)和重大工程,大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工艺技术水平。支持地方探索发展集成电路的融资改革模式,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有效解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融资瓶颈。支持智能传感器及系统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三)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加强智能终端、智能语音、信息安全等关键软件的开发应用,加快安全可信关键应用系统推广。面向企业信息化需求,突破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大型应用系统等的关键技术,开发基于开放标准的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加快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等工业软件产业化。加强工业控制系统软件开发和安全应用。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提升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促进制造业服务化。大力支持软件应用商店、软件即服务(SaaS)等服务模式创新。

培育信息消费需求

(一)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鼓励企业设立移动应用开发创新基金,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积极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业化运营,支持云计算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民生领域,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提升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北斗导航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务(LBS)市场拓展。完善北斗导航基础设施,推进北斗导航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在重点区域和交通、减灾、电信、能源、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逐步推进北斗导航和授时的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拓宽地理信息服务市场。

(二)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加快建立技术先进、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提升文化产品多媒体、多终端制作传播能力。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投送平台,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供给。加强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媒体建设,实施网络文化信息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网络传播,鼓励各类网络文化企业生产提供健康向上的信息内容。

(三)拓宽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农村、社区、学校的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出台仓储建设用地、配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大力发展移动支付等跨行业业务,完善互联网支付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可信交易、网络电子发票等电子商务政策试点。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做大做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普及应用电子商务。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培育城市社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和外贸交易平台,实施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监管措施,鼓励电子商务“走出去”。

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一)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制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开放信息资源。加快启动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省市建设,鼓励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支持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和广电播出机构发挥优势,参与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运营。加快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和政府信息资源,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多部门资源,提高共享能力,促进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推进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完善医疗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医疗咨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医保费用中央和省级结算平台,推进医保费用跨省即时结算。规范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推进食品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强化质量安全。提高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大力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应用。

(三)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各试点城市要出台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等政策。支持公用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慧国土、智慧物流等工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务院批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企业债。

信息消费满意度

概念: 信息消费满意度(Information Consumer Satisfaction),也叫客户信息消费满意指数。是对服务性行业的顾客满意度调查系统的简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客户对信息的期望值与客户体验的匹配程度。换言之,就是客户通过对一种信息产品可感知的效果与其期望值相比较后得出的指数。

现状: 随着信息消费市场的逐步发展与完善,信息消费成为推动经济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在信息消费发展的初期,人们对信息消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尽量包容,但是随着信息消费不断向深层次推进,人们的信息消费意识、信息消费手段、信息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提出信息消费的满意度方面的要求。进行客户信息消费满意度研究,旨在通过连续性的定量研究,获得消费者对信息服务的满意度、消费缺陷、再次购买率与推荐率等指标的评价,找出内、外部客户的核心问题,发现最快捷、有效的途径,实现最大化价值。如国内的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问道网企业版,近年来除采用一些国际上通用的研究方法外,还结合中国的国情,对客户满意度的研究进行修正,形成了以Surveycool?专业在线调查系统为平台,神秘人调查、消费者需求洞察、品牌诊断为手段的数字100客户满意度研究体系与满意度指数。

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

(一)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开展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认证,建设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多层次支付体系的发展。推进国家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数据库的协同,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依法加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检测和认证,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信息技术产品,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加强与终端产品相连接的集成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引导信息产品和服务发展。加强应用商店监管。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积极推动出台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义务,制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规范服务商对个人信息收集、储存及使用。

(四)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从业规范宣传,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抵制排挤或诋毁竞争对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完善企业争议调解机制,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拓宽和健全消费维权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完善支持政策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项目。对现有涉及信息消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评估清理,最大限度缩小范围,着重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在已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年底前再取消或下放电信资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等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优化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式服务。按照“先照后证、宽进严管”思路,加快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降低互联网企业设立门槛。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合理扩大加计扣除范围。积极推进邮电通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现有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减轻互联网小微企业负担。研究完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政策,支持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

(三)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互联网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等上市,稳步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新产品,完善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

(四)改进和完善电信服务。建立健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资费监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增强基础电信服务能力,实现电信资费合理下降和透明收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加快落实民间资本经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政策,简化数据中心牌照发放审批程序,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完善电信、互联网监管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主选择。

(五)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修订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加快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快重点及新兴信息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标准、专利等产业联盟健康有序发展。

(六)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和试点示范。科学制定信息消费的统计分类和标准,开展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保证统计数据的可用性、可信性和时效性。加强运行分析,实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建设,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的优惠政策。

工信部部署

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涉及信息消费这一关键词。针对持续升级和扩大信息消费,工信部要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虚拟现实等产品创新,推动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引导各地建设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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