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7:09
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按照现行制度,属其他货币资金。是向供应单位提出资金保证的一种存款方式。企业向银行提交“信用证委托书”,委托银行对供货单位签发信用证。供应单位收到信用证后,即可发货。信用证保证金是从结算户划出来的,信用证存款余额也要转回结算户。
信用证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
借:“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收到未用完的信用证存款余额
借:“银行存款”科目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科目 信用证存款会计处理举例
[例1]达森公司向工商银行申领信用卡,按银行要求交存备用金8 000,公司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工商银行)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