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0 13:01
是一项议事程序,旨在提高议事效率,加快会议速度,对议题立即做出决策,通常使用在简单、已达充份共识的议案上,或与会者立场鲜明,不因讨论而改变立场的争议性议案。
在议事策略上,假若议案支持者已达三分之二以上,对己方有利,即可提出停止讨论动议,迳付表决,以免时间拖延太久。
停止讨论动议需要附议,毋需讨论,表决时获得三分之二与会者支持方为通过。通过后,该动议案即停止讨论,迳付表决,也不能再对它提出附属动议案;若未通过,原本的讨论将继续进行,直到无人发言、讨论自然结束为止。位阶上,停止讨论动议高于延期讨论动议、付委动议、修正动议和无期延期动议,仅次于搁置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