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18:00
傅梅(1565年-1642年),字元鼎,顺德邢台(今河北邢台)人。明代官员。
生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5)。自幼聪颖。万历十九年(1591)中举。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授登封知县。任职五年,有政绩,擢刑部主事。因得罪权贵,被罢官。崇祯中,被重新起用,任台州(今属浙江)知府。后解职归家。崇祯十五年(1642),清兵围邢台,傅梅捐金助知府吉孔嘉守城,城池被攻破,傅梅殉难,时年七十八岁。死后,朝廷追赠太常寺少卿。清乾隆时,谥“忠节”。
有《嵩书》十三篇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