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6 17:00
1987年,武汉大学国际法系法学学士(国际法专业)。
1987年-1994年,任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
199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民商法专业)。
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诉讼法专业)。
2001年7月-2003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2001年2月-11月,先后赴德国图本根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美国东北大学分别做过短期访问学者,并访了德国和美国十几家法院。
2002年4月,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诉讼法学会执委。
民事诉讼法、比较民事诉讼法、 司法制度、仲裁法、海商法、 诉讼实务教学研究。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十余部。主编《民事诉讼法学精粹译丛》(十卷套)。
译著:
《美国法官自选裁判文书译评》(主译)(2003,2013),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美国民事诉讼法》(主译)(2004);
《危机中的民事司法》(合译)(2005);
《择案而审——美国最高法院受理案件过程》(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版。
《法国民事司法法》(原书第三版)(译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10月第三版;
《国际仲裁科学探索——实证研究精选集》(译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
主编或教材:
《民事司法制度的功能与结构》(2006);
《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研究》(主编)(2006);
《民事诉讼法学》(副主编)(2011,2014),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事指导案例的功能与结构》(参编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论文:
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与风格,《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繁简分流与程序保障,《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
论最高法院的职能,《中外法学》2003年第5期;
先决问题与中间裁判,《中国法学》2008年第6期;
建立判例制度的两个基础性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我国司法职能分层目标下的高层法院职能转型,《清华法学》2009年第4期;
自由裁量管辖权及其行使——《美国最高法院受案议程表的形成》导读,《北大法律评论》2010年第1辑;
中国仲裁员的群体发展和自我定位,《北京仲裁》2010年第3期;
莲湖区法院引入财产保全担保机制的尝试,《人民法院报》2010年8月;
民事裁判的逻辑与庭审技术,《人民法院报》2010年12月;
迈向现代化之中国民事诉讼法,《当代法学》2011年第1期;
中国民事诉讼立案程序研究,《法学家》2011年第1期;
小额诉讼与程序分类,《清华法学》2011年第3期;
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研究,《法律适用》2011年第8期;
民事执行权制约体系中的检察权,《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价值取向论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新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性合意机制,《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5期;
论民事检察权的权能与程序配置,《法律科学》2012年第5期;
追求价值、功能与技术逻辑自洽的比较民事诉讼法学(笔谈),《法学研究》2012年第5期;
论我国民事检察权的权能及其程序配置,《法律科学》2012年第6期;
当信仰危机遭遇和谐司法——由彭宇案现象透视司法与传媒关系,《法律适用》2012年第12期;
民事纠纷的多层次司法救济,《当代法学》2013年第2期;
多层次民事司法救济体系探索,《当代法学》2013年第2期;
中国民事判例制度的功能分析,《复旦法律评论》(创刊号)2013年8月版;
再论民事诉讼立案程序的功能与结构,《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年第1期;
中国判例制度的预设功能解析,《复旦法律评论》2014年第1辑;
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4年第9期】,《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1期;
中国大陆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式,《月旦民商法》2014年第3期(总43期);
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职能定位与权威形成,《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4期;
以职能权责界定为基础的审判人员分类改革,《现代法学》2015年第4期;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发展评价(2012-2013)基于期刊论文的分析,《中外法学》2015年第4期;
以职业保障为前提 实行法官员额与选任制度,《中国审判》2015年第5期;
司法权的外部边界与内部配置,《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2期。
2020年11月9日,经中国法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等部门推荐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聘任傅郁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聘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