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天道观

更新时间:2021-07-22 20:48

儒家著作继续并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在以探讨人道为主的同时,有许多关于天道观的论述,如天命、天常、天德、知天、效天等。楚简天道观是在天人关系的互动中寻找解决社会人生问题的,在中国儒学发展史上有非凡意义。

基本信息

在先秦思想史研究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先秦儒家只谈人伦日用,不谈天道自然。由于这种片面的看法,出现了扬老抑孔的观点,认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哲学构架是《老子》及庄子构筑的,孔孟只有政治伦理道德说教,没有形而上的、思辩的哲学。这一看法首先从思想史发展的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其次就中国先秦思想发展的史实来看,也是不够全面的。随着郭店楚简的出土整理和研究,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检讨。本文拟阐述一下楚简儒家文献中所反映出来的关于天道及在天人关系框架中探讨人生、社会问题的若干观点,为先秦儒学思想的研究添砖加瓦。

一般研究者常引用《论语-公冶长》中子贡的一句话“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来说明孔子不谈人性与天道问题。事实上,孔子罕言性是真的,但对天道天命问题仍有许多论述。对此,已有研究者做了细致的研究。《论语》中“天”字凡19见,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自然之天,二是义理之天:“命”字凡十余见,主要有“命运”、“寿命”、“命令”等涵义。孔子一般是在现实中碰到紧急情况、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用天来解释问题的。孔子的天不是宗教性的天,而是带有明显的理性色彩。从总体思想倾向上看,在尊天、敬鬼和尽人事之间,孔子更重视人事,这是先秦儒学的显著特色。

天道的概念

《论语辞典》中解释“天道”为自然界日新变化之道。作为古代哲学术语,天道最初包含有日月星辰等天体运行过程的自然科学知识,也有用来推测人事吉凶的天命迷信观念。但到春秋时期人们对天道主宰人事表示怀疑。先秦儒家有许多关于天道的言论,是在天人关系中的互动中寻求解决社会人生问题的,具体的有以下几方面:

天命

《为政》二?四:“五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而知天命”;《季氏》十六?八:“君子有 三畏,畏天命……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杨伯俊《译注?试论孔子(三)》:“人间事有必然有偶然,越是文化落后的社会,偶然性越大越多。孔子和孟子都将一切的偶然性甚至必然性归因于‘天’和‘命’。”朱熹《集注》:“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予物者,乃事物之所以当然之故也。”

古人将懂得仁义礼智之道,并且崇尚它,实行它,称之为君子知天命,如果将这推而广之,让大家都知道这些仁义礼智之道,这就称之为圣人知天命。

天常

楚简《成之闻之》云:“天降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亲,分夫妇之辨,是故人乱天常以逆大道……”“言慎求之于己,而可以顺天常矣。”“是故君子慎六位,以祭祀天常。”还有“言不逆大常者,文王之型莫厚焉”中的“大常”,疑为“天常”的笔误。天之所降的天常可以“条理”君臣父子夫妇的人伦关系,小人可以乱“天常”,君子必须顺“天常”;而祀“天常”又表示对“天常”恭敬、尊重之意。可以看出,“天常”就是天(自然界)的法则、规律之类。

天德

天德乃获得了天道的德。“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义也。行之而时,德也。”即就是说只有达到圣人的境界,才能具备“天德”,才是天道合一。“天德”一词在先秦文献中很常见,当时许多学派借以称呼自己所提倡的道德观念和社会政治理想。《庄子?天地》里说:“ ……玄古之天下,天为也,天德而已矣。”《 墨子?天志中》说:“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无所不利,是谓天德。”《荀子?王制》说:“夫是之谓天德,王者之政也。”由上可知,春秋战国时的天德,是为各国通用的一个概念,但各派含义不同,儒家学者主要强调的是其伦理道德的含义。

知天

《郭店楚墓竹简》[①]中有这样一句话:“唯君子道可近求而可远措”,其中“近求”是“人道”,“远道”指“天道”。作者以人道为先,由近及远向远处延伸,向天道探求——这就是“知天”。《语丛一》有“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天”,“察天道以化民气……”,就是说要研究人道,必须从“知天”开始,由上而下探求。这样远近上下,不断循环反复,便形成了儒家立足人道求天道,知天而后知人的认识形式。

正是在这样的认识过程中,才能通过察天知人,制订出符合老百姓自身状况的政治方案,以教化百姓,移风易俗。

效天

楚简儒家重视人道又不放开天。《穷达以时》说:“有天有人,有人有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这就是说,天生人之后,人与天就有了差别,通过考察天与人之间的差别,就可以知道人如何行动了。圣人要求人们在道德行为上效法天地。《忠信之道》说:“大忠不悦,大信不期。不悦而足养者,地也;不期而要(约)者,天也。(节[②]?效法)天地也者,忠信之谓此。”这就是告诉人们,人类的道德应效法天地(自然)。

《论语》中的“天”

《论语》中有关“天”的句子:

(一)《为政》二?四:“五十而知天命”(五十岁懂得了什么是天命)

(二)《公冶长》五?十三:“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老师讲授的人性和天道的理论,依靠耳闻是不能够学到的)

(三)《雍也》六?二八:“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如果我做了什么不正当的事,让上天谴责我吧!让上天谴责我吧!)

(四)《述而》七?二三:“天生德于予。”(上天使我具有了这种品德)

(五)《泰伯》八?十九:“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只有天是高达大的,只有尧才能效法天)

(六)《子罕》九?一:“与命言仁。”(肯定天命,肯定仁德)

(七)《子罕》九?五:“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入予何?”(上天如果要消灭这种文化,那我就不可能掌握这种文化了;上天如果不消灭这种文化,那么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八)《颜渊》十三?五:“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九)《宪问》十四?三五:“不怨天,不尤人。”(不埋怨天,不责备人)

(十)《季氏》十六?八:“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君子有三件敬畏的事情:敬畏天命,敬畏地位比你高贵的人,敬畏圣人的话。小人不知天命,因而也不敬畏、不敬重地位高贵的人,轻侮圣人之言)

(十一)《阳货》十七?十九:“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不同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对“天”的认识

孟子

孟子继承了孔子不承认天具有支配一切的神威,说“天命”并非上帝的命令,借“天命”的概念表达人力难及的一切偶然行性。孟子因此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至而至者,命也。”这就是孟子的天道观。

荀子

和孟子不同的是,荀子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唯物主义观点,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即天道不能干预人事,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因而社会治乱的根本在人不在天。

董仲舒

董仲舒追求“天人感应”的思想。在他的《天人三策》中,多次谈到“天人感应”的内容,强调人间君主的德行必须与天之四季相应,强调君主的命运是上天授予的,任何人间子民都必须服从天子,即所谓“屈民而伸君”,任何觊觎他的地位与谋逆都成了违天命,都必会遭天谴。他的这些思想强化了君权,为君主所积极引用。

宋明理学家关于“天”的认识

周敦颐和后来的理学大师都将天道作为一种自然天道,而非人格神的天道。朱熹说:“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论语集注?公冶长》)用二程的话来说,是“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已何与焉?……此都只是天理自然当如此。人几时与?与须则是私意”,“天道无勉无思,然其中其得,自然而已。”(《二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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