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8 11:42
儿童清咽解热口服液,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小儿急性咽炎(急喉痹)属肺胃实热证,证见:发热,咽痛,咽部充血,或咳嗽,口渴等。
柴胡、黄芩苷、紫花地丁、人工牛黄、苣荬菜、鱼腥草、芦根、赤小豆。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甜、微苦、咸。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小儿急性咽炎(急喉痹)属肺胃实热证,证见:发热,咽痛,咽部充血,或咳嗽,口渴等。
每支装10ml
口服。1-3岁每次半支(5ml);4-7岁每次一支(10ml);7岁以上每次一支半(15ml);一日3次。
偶见便溏,腹泻,腹痛。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于1998年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行过418例临床试验。
(1)药理作用: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表明,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小鼠有一定的体内保护作用,可降低小鼠死亡率;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和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降低三联菌苗致发热家兔的体温;减少醋酸致小鼠扭体次数,提高热板致小鼠疼痛的痛阈值;有一定增强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功能的作用,可提高小鼠血清中溶血素含量,抑制二硝基氟苯致迟发性超敏反应小鼠的耳廓肿胀。
(2)毒理研究:急性毒性实验结果显示,取本品口服一次性给予实验小鼠相当于临床一日剂量的100倍,连续观察7天,未发现毒副作用。长期毒性实验取大鼠口服给药连续四周,给药剂量分别为临床用量的10倍、30倍和50倍,结果显示:本品对大鼠的血液、肝、肾功能无明显影响;对主要脏器的组织形态无明显影响;对大鼠的生长、活动、摄食量、体重等无明显影响,亦未见明显毒副反应。
密封,遮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Z00942003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