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诗纪事

更新时间:2023-08-31 02:09

《元诗纪事》共四十五卷,陈衍辑。於每一诗人名下﹐注明生平和著作﹐元代一些重要诗人的事迹﹐大都蒐罗在这部书中。对有些诗的真伪还加以考证﹐如指出元文宗图帖睦尔《自建康之京都途中作》被人窜改十数字﹐改题明太祖朱元璋诗﹐又指出诗中“两三条电欲为雨﹐四五个星犹在天”﹐是抄取五代卢延逊《山寺》诗。末一卷是元代歌谣﹐编者所能见到的尽皆收入。它是一部对研究元诗很有参考价值的著作。

序言

《元诗纪事》前有陈衍《自叙》说:“纪事之体﹐当蒐罗一代传作﹐散见於笔记小说各书者﹐不宜复收寻常无事之诗。”并另立凡例四则﹐说明选辑体例和去取标准。全帙45卷﹐资料丰富﹐所收有事可记的诗近千首。

作者简介

陈衍(1856~1937)字叔伊﹐晚号石遗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清光绪八年(1882)考取举人﹐曾任学部主事﹐京师大学堂教习。著有《石遗室诗集﹑文集》﹑《石遗室诗话》﹐编选《近代诗钞》﹑《辽诗纪事》﹑《金诗纪事》﹑《元诗纪事》等。他提倡宋诗﹐是“同光体”的重要诗人和理论家。

生平

陈衍(一八五六——一九三八),字叔伊,一字石遗,室名大江草堂,福建侯官人。光绪八年(一八八三)举人,曾参湖广总督张之洞幕。辛亥革命後,不预政事,创立诗社,与同人优游赓和,以遗老自居。他学问广博,精通三礼,尤长於诗,与陈三立郑孝胥齐名,是「同光体」的重要作家和评论家。「同光体」诗人不满王士祯的「神韵说」及沈德潜的「格调说」,祁向「三元」(元嘉、元和、元佑),诗学宋调,以生新为贵,以奇险为尚;反对跬步必求合於古的诗风,提倡诗人之言与学人之言结合。陈衍诗歌理论对「同光体」诗人的上述主张作了较为系统的总结与发展,具有集大成的意义。他的诗作则瓣香白居易、杨万里,多抒发闲适情趣,涵泳山水妙旨,遣词造句,颇具新意,於「同光体」中自成一家。著有石遗室集、石遗室诗话,编有辽诗纪事、金诗纪事、元诗纪事等。

诗作名家

元代自公元一二三四年灭金统一北方,至公元一三六八年明太祖登基的一百多年中,诗人们上继辽、金、南宋,下启明,清二代,诗风多样,蹊径各别,或模拟盛、晚唐,或步武两宋,虽时有柔弱纤细之病,亦不乏清佳瑰奇之章,出现了耶律楚材赵孟頫虞集、杨载、范梈揭傒斯、傅与砺、杨维桢等一大批较有影响的作家。其诗人辈出,作品繁盛的情况,在顾嗣立元诗选中已可见大概,从陈衍元诗纪事中亦可窥一斑。

元诗纪事编纂于清末。陈衍有感於唐、宋、金诗皆有纪事,而元诗独无,故有是举。他鉴于宋诗纪事旨在以人存诗,重於网罗散失;而顾嗣立元诗选家数已粲然大备,因此以从笔记小说中钩辑有本事可徵之诗为归依,使之与纪事之体相符。收书范围,他在初刻本凡例中说:「采书以明代为限,其间及本朝者,必本事考据所在,其泛泛评品,概所不登。」本书初编结集时仅二十四卷,初刊叙云:「惟见闻弇陋,挂漏定复不少,异时续有所得,当更为补遗继出焉。」故初刊问世後,陈衍仍继续广为蒐集,至光绪十二年丙戌(公元一八八六)重新编定为四十五卷

元代诗歌

此据新编本序所署年份而言,初编序未署年月,故此处究竟为重新编定之时,抑或初编结集之时,尚待考。

即现通行所见之本。新编本在收集体制上较初编有所调整,如初编所引句、联,新编本往往改录全首。新编本除歌谣外,收作家(包括无名子及仙鬼)八百馀名,较初编本增二百馀名;所征引书籍近四百种。引条除月泉吟社诗、大雅集、诗薮、西湖竹枝集等书所载为因人存诗,或纯系评论之言而外,馀多为有事之诗。这些资料不仅反映了元代诗歌繁盛情况,且广涉元代史实、典章制度、传闻异事、风俗民情等,足资参考。

主要版本

本书的版本主要有二种,即石遗室刻本及商务印书馆排印本。前者为初编二十四卷本。後者为四十五卷本,初版于一九二一年,大字本,十二册,一九二五年、一九三五年曾再版;又有小字本,收入国学基本丛书及万有文库石遗室刻本与商务印书馆排印本收目多寡悬殊,石遗室本所收,商务本均全录;而商务印书馆所印各本则同出一源,仅有个别字因误排而致异。建国后,上海古籍出版社曾于1984年初整理本,形式为精装全一册或是平装上下两册。

堪正注意

因此,本书在整理时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一、以商务印书馆刊大字本为底本,个别误字参石遗室刻本及国学基本丛书本改正。

二、因本书系汇集笔记、小说及各家诗集中「有事」之诗所成,为求引用资料的准确性,除少数善本难以寻觅外,均取原书覆案,查证书目凡四百馀种,所取版本,在首次出校时注明。

三、凡引自笔记、小说之诗作,原作者有专集存世者,一般均取以校勘,并据以改正讹夺。如异文较多或集中文句胜于本书所引者,则酌情於校记中说明。

四、本书所引各书,凡有节引或意引者,如无妨文意,概不出校。如系直引,除有较重要的异文或错讹外,一般亦不出校。

五、本书凡有错讹,除明显误字在正文中改正後复于校记中说明外,一般仅在校记中加以辨正。凡避讳字及误排,则径改而不复出校。

六、凡引用书名与原书不符者(如西湖游览志馀误作游览志),一般在校记中说明该条实见何书及其卷次。个别出入较大者,则于正文中改正後加以说明(如霏雪录误作「雪霏录」)。

七、本书通例,凡引用资料来源,均出书名,然亦间有径称某某曰或某人某文者,凡遇此种情况,则尽可能查找该文出处,於校记中说明。

八、因本书所收作家达八百馀名之夥,为方便读者查检,特于书後附编人名索引。

李梦生

一九八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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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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