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更新时间:2024-09-04 10:39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Optoelectronic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Engineering)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电子信息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理学工学学士学位。

发展历程

1986年,在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编辑出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及毕业生使用方向介绍》中,设置了光学、光学物理、光电子学、光电子物理等专业,属物理学类专业。

1989年,在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编辑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理工、农林、医药)本科专业目录及简介》中,设置了光学专业,属理科门类信息与电子科学类专业,还设置了应用光学专业,属工科门类应用理科及力学类专业。

1993年,在教委高等教育司编写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中,原光学、应用光学专业合并调整为应用光学专业,属理学门类信息与电子科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71204。

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原应用光学专业调整为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为071203,属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并在《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置的目录外专业名单》中设置了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等专业。

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原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合并调整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属工学门类电子信息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0705。

2020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属工学门类电子信息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80705,授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

(1)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2)掌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应用与开发能力;具有系统的与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或科研训练经历,了解生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该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

(4)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创业方法;初步具备电子信息领域中综合类实践、实验独立设计、分析和调试能力以及进行产品开发与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与分析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在设计或研究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基本能力;

(6)了解与专业相关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能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保、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掌握1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与合作能力;

(9)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知识体系包括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践性教学等。课程设置应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应支持各项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

通识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40%左右。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学分、数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学分、经济管理课程学分、外语课程学分、计算机信息技术课程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和体育课程学分。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分。

专业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50%左右,其中学科基础及专业类课程约占总学分的30%。

综合教育类学分占总学分的10%左右。主要包括:心理与健康教育、学术科技与创业活动、文体活动、跨专业选修课、社会实践及自选活动等。

总学分中,实践与实训教学学分(含课程实验折合学分)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各高校可根据具体专业的特点进行确定,专业类实践环节应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创业、工程设计和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的培养。

理论课程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包括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基本内容。

数学和自然科学类包括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等基本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定位提高数学、物理学(含实验)的教学要求,以加强学生的数学、物理基础。

各高校应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实际情况,开设融合专业发展与社会科学内容的创新创业类通识课程。

学科和专业类基础知识须涵盖电路与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波等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教学内容可参照教育部相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基本要求。在讲授相应专业基本知识领域和专业知识时,应讲授相关的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除上述学科与专业类基础知识,还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应包括物理光学、应用光学、光电子学、光电检测、激光原理、信息光学、通信原理、工程图学中至少4个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专业知识课程应包括光电子器件、光电仪器、非线性光学、光通信、集成光学、量子光学、光电成像技术、图像处理、光电显示技术、光电传感技术、光存储技术、微光机电系统、现代光学测量技术、光谱分析与测试技术、生物医学光电子技术、遥感技术、光电制导与跟踪、光电目标探测与识别技术、光学制造、薄膜技术等知识领域,可根据学校情况进行选取和适当补充。

依据上述核心知识领域的内容组合成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和教学要求以及课程顺序等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以下为核心课程体系示例(括号内数字为建议学时数):

示例一:电路分析基础(48)、电磁场理论(48)、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子技术(64)、信号与系统(64)、工程光学及实验(136)、光电检测技术及系统(48)、光纤技术(48)、光电图像处理(48)、光电信息综合实验(4周)、光电信息物理基础(48)、通信原理(48)、激光原理(32)、信息光学(32)、光学系统CAD(48)、光电传感器应用技术(32)、量子光学基础(32);

示例二:电路分析基础(48)、电磁场理论(48)、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子技术(64)、信号与系统(64)、工程光学及光学基础实验(184)、激光技术及应用(48)、光学测量(48)、光电信息导论(英文授课,40)、光电检测技术(48)、光电系统设计(3周)、傅里叶光学(48)、光学零件工艺学(4周)、实用图像处理方法及软件(48)、视频技术基础(48)、微机接口技术(32)、微机接口技术实验(32)、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48)、薄膜光学(32)、光度与色度学(48)、光纤技术与应用(48)、像质评价技术(32)、光学CAD课程设计(3周)、传感器原理(48)、光纤通信理论基础(48)、信息物理基础(48)、现代成像技术(32);

示例三:电路分析基础(48)、电磁场理论(48)、模拟电子技术(64)、数字电子技术(64)、信号与系统(64)、仪器零件设计(56)、互换性与测量技术基础(48)、误差理论与仪器精度(40)、仪器制造工艺学(32)、工程光学及实验(144)、光电检测技术(56)、数字图像处理(48)、光学测量(48)、激光原理及应用(40)、仪器光学概论(48)、光学设计及CAD(48)、光学仪器总体设计概论(48)、光学零件加工(48)、薄膜光学与技术(32)、微纳制造技术(32)、光通信技术基础(32)、光电子技术及器件(32)、光学信息处理技术(32)、干涉测试技术(32)、傅里叶光学(32)。

实践教学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实验实践活动。

实验课程:在电路类、信号类、计算机基础和应用类、电磁场类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必须包括一定数量的实验。

课程设计:至少完成2个有一定规模的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实习:进行必要的工程技术训练(其中电子工艺实习必修、金工实习或其他相关实习可选)、专业相关的制作实习、生产实践等。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一般应结合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教学需要,生师比不高于25:1,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120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3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

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并承担该专业教学工作。

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本科毕业于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硕士、博士学位属于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物理学学科之一;(2)已从事专业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3)已获得电子信息相关行业的国家或国际资质或认证。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所有专任教师均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教师应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或专业实习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

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吸引与稳定合格教师的制度,支持教师进修和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为教师从事教学、学术研究、工程实践提供基本的条件和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设备资源

1、教学实验室

(1)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足,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

(2)有良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近5年年均更新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0%,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满足实验教学需求;

(3)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实验提倡一人一组,特殊情况下每组不超过2人;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以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及独立操作能力;

(4)实验室应提供开放服务,满足学生课内外学习要求,提高设备利用率;

(5)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资料齐全。实验室建设有长远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既要注重专业基础实验,又要注重新方向、新技术的发展,还要结合专业特长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专业实验室;

(6)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管理、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有效利用、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2、实践基地

(1)因地制宜建设校内实习基地,能为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生提供充分的设备使用时间,并设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践内容、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跟踪和指导;

(2)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生的就业去向,本着“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与科研院所、学校、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具有特色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创新创业基地,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目标和要求,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为全体学生提供稳定的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和环境,满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强图书馆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保证图书资料购置经费的投入,使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图书资料包括文字、光盘、声像等各种载体的中外文献资料。

具有一定数量、种类齐全的专业相关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和国内外常用数据库,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具有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完善的图书流通、书刊阅览、电子阅览、参考咨询、文献复制等服务体系。能够方便学生学习网络课程与精品共享资源课程,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

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教学经费

新办专业应保证充足的专业开办经费,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000元;近5年年均更新教学科研仪器总值不低于设备总值的10%;有充足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满足日常实验教学需求。

已办专业除正常教学运行经费外,应有稳定的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满足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维护更新、图书资料、实习基地建设等需求。

质量保障

各高校应具有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教学计划的管理规定,具有定期修订培养方案的机制,一般每4年对培养方案进行一次研讨和全面调整,修订工作有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外专家参与,并综合考虑各方反馈意见和专业发展情况,确保专业培养定位和规格适应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各高校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并对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实验与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

各高校应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与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建立完善的评教、评学制度,有分级教学督导队伍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有专业学情调查和分析评价机制,能够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和综合发展进行有效测评。

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

各高校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包括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理论和实践课程教学等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毕业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使反馈信息能有效用于指导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各高校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开展由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对该专业的教学质量内部评估,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使质量监控结果、毕业生跟踪反馈结果及时用于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每年对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成效和进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形成各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培养模式

通过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课程体系的设置、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课堂外的拓展机制及实践等几方面人手,提升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满足新工科的应用背景需求,使学生能更好地适应当前“互联网+”和“智能化与信息化”的行业环境。

(1)人才培养目标。增加设计/开发解决方案、使用现代工具、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个人和团队等方面的考核目标,充分考虑到学生实践性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团队精神、环境保护等;在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开拓学生创新思维的同时,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加就业竞争力,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应用型人才,以满足当今社会信息化高速发展的需求。

(2)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将原有实验课进行了调整,给专业课程《光电子学》《光电检测技术》等增设配套的课内实践课,让学生学习这些专业课程的同时,其实践应用能力也得到提高,使学生能更好地适应当前“互联网+”和“智能化与信息化”的行业环境,以满足光学工程、图像与信息处理、光通信、电子学等领域的高精尖工程。以及相关领域的科技开发与应用,产品设计与制造等T作的需要。

(3)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要在课程设置上增加实践课的比例,而且要在考核评价体制上增加关于学生日常学习状况的考核比重,比如学生的出勤、学生的作业、讨论等。增加过程性考核,其占总考核成绩的比例不少于20%,达到对新工科背景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应用性、实践性的考核和要求。

(4)人才培养的课外拓展与实践。大力鼓励和支持学生的课外拓展活动.具体到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拓展机制及实践,采用的方式有:专业实验室(如机器人实验室)的建立、大学生科研创新团队的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参与、电子设计大赛的参与、航模比赛等,通过这些方式来增强学生的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其能更加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与信息化”的行业环境。

以“新工科”为背景,以产学研为推动力,夯实实践性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开拓学生的创新思维、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就业创业,多层次多渠道促进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

1、构建新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在新工科建设背景下,修订现有人才培养方案,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邀请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过程。在充分征求企业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建议的基础上,紧扣光电产业需求和光电产业对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从知识、素质和能力三方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光电信息专业的课程体系。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的相关课程进行精简,把内容相似、理论相关的专业课程进行合并,把课程中相对老旧的知识进行删除,引入光电信息行业领域相关的最新知识技术;在确保一定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大对实践教学的培养时间和学分比重。

2、组建“双能型”高水平师资队伍。通过校企深度融合,坚持内部培养、专职引进与双向聘任相结合的道路,组建一支特色鲜明的“双能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改善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现状。具体措施包括:鼓励教师参与实践进修与培训;引进具有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外聘企业科研人员到学校兼职;柔性引进企业高水平人才等等。

3、形成“导师指导+项目实践”的新培养模式。依托校企联合实验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组建光电应用创新中心。构建以传统实验教学为基础,以开放实验、创新中心培养为补充,以参加各类各级别的学科竞赛为激励手段的实践教学体系。面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多样化实践教学环境中,将实际工程项目贯穿于学生的实践环节,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充分发挥“双能型”教师的指导作用,形成“学院倡导、导师指导、学生主导”的创新意识培养过程,激发学生对科技创新的兴趣,开拓学生的创新思维,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此外,将通过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方式,运用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模式来达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不断激发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和成果转化意识,促进学生的就业创业。

4、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以光电产业需求为导向,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促进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持续提高。搭建校企联合的科研平台,以光电产业需求为导向开展研究和技术攻关,同时提升青年教师的工程实践和科研能力,以科研带动实验教学,实现人才培养和企业发展的双赢。特别是,将聘请企业光电方面专家为客座教授,担任实践性、创新性强课程的主讲,或开展基于光电技术的学术讲座;校企联合在校内建立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聘请企业光电方面专家参与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参与有计划的学生就业培训工作。

发展前景

考研方向

可报考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物理学、光学等硕士专业。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光学、光电子学、激光技术、光通信技术、光信息处理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领域从事教学、科学研究、产品研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

开设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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