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4 12:2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1、将克州粮食局有关职责划给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西部大开发工作的协调,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对必须进行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和平衡各县(市)及主要行业的规划。
(二)研究分析州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预警和综合分析,提出促进自治州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自治州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三)汇总和分析自治州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自治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推进自治州城镇化建设;负责自治州西部开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研究提出自治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下达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州重点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指导和协调州直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出自治州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略储备工作;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园区、开发区规划、布局和设立。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自治州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安排自治州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州直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自治州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负责自治州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自治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负责对全州粮食购销行为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牧业用粮、救灾济贫和重点建设工程及退耕还林的粮油供应与各种紧急、特殊用粮;负责全州地方储备粮油、商品粮油的安全。
(十二)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副主任: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