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08:11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教育局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1954年7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简称“克州”)成立,克州人民政府成立了负责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教育科,县级建制。1955年9月,改教育科为文教科,主管全州的文化教育工作。1958年8月,改文教科为文教卫生科,主管全州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文学改革及科技等工作。1959年5月,文教与卫生分设,同年州党政合署办公,成立宣教办公室,下设宣传部、团委、文教科、科委、业余教育委员会。文教科主管文化与基础教育工作,业余教育委员会主管农牧区扫盲和职工教育。1962年,撤消宣教办公室,设文教局主管全州的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67年初,全州教育行政机构瘫痪。1969年,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成立,设政工组,主管文教工作,1973年设文教局,1978年教育从文教局分出,成立教育局,专管自治州的教育工作。1984年1月自治州人民政府撤消文化局与教育局两度合并为文教局,1986年11月又重新分设为文化局和教育局,1998年,撤消教育局,改设教育委员会,2002年7月,又改称教育局。州教育局定编45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下设行政科室有:办公室、计财科、教育科、人事科、思想政治工作科、监察室,科级领导干部职数5名;事业科室有:“双语”教师培训办公室、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考务中心、教研室、,科级领导职数7人。
(一)取消对县(市)政府、学校的“督政”、“督学”、“督导”和“两基”验收职能。
(二)新增对疆内初中班学生、内地高中班、内地中职班学生的组织、管理职责。
(三)新增对“双语”教师汉语培训的职责。
(四)新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职责。
(一)在克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负责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全州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三)负责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管理、职称评定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州直学校教职工的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系统内人员调整等工作;负责各类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和新增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
(四)负责机关、学校的党建、党务、廉政、纪检、监察、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政治思想工作。
(五)负责克州籍疆内初中班学生、内地高中班、内地中职班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七)负责教育类招生考试、政审和录取工作。
(八)负责分配、管理克州教育系统的基建和州直学校的经费工作;负责人民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和外资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州内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州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九)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和信息化教育、教学仪器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双语”教师的汉语强化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十二)完成克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