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4 12:25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水利局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克州水利局是克州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克州水资源和河道、水库、湖泊、主管克州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克州水利、地方电力、水行业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治水、管水。
(二)组织制定克州水利、地方电力、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克州河道、湖泊流域的综合规划,并依法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克州水资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克州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监测;制定克州中长期供需计划及水量调配方案,并实施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克州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受克州人民政府委托协调处理部门间、地区间及兵团之间的水事纠纷。
(四)主管克州河道、湖泊、水库及人工水道等水域及防洪工程、负责克州境内主要河道、水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工作。
(五)对克州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克州水利建设市场的管理。
(六)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系统的水电站及地方电网、农村电气化的建设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水利、地方电力、水产业的财务政策及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水利部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
(八)主管克州防汛抗旱工作及克州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克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克州农村改水防病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改水工程建设。
(十)负责管理克州水利、地方电力、水产业的科技、教育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审查大中型水利、水电、水产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组织重大水利、水电、水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对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
(十二)承办克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取消已由克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强化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四)加强水能资源管理。按照国家和克州水资源战略规划,加强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开发规划和配置方面的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五)强化水利行业管理与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制定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及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职能。
(六)加强水利法规建设和执法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和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的作用。
(七)加强对地方电力(指由克州水利部门管理水电、风电及其电网,下同)的规划,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能。
2024年9月19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阿力甫·买买提同志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