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13:23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畜牧兽医局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取消已由克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强化畜产品和畜牧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增加指导、扶持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克州畜牧业、饲料业、草原保护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提升克州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指导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州畜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和草原资源的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开展种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州畜牧业生产、抗灾保畜、防灾基地建设和对口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对克州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
(五)指导克州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指导克州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
(六)负责拟订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重大动物疫情的初步认定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检查工作;对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兽医诊疗机构、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的登记和审核、审批。
(七)承担克州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草原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指导草原鼠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推进牧民定居建设。
(八)指导全州畜牧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组织协调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组织协调克州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科技交流及技术引进等涉外工作。拟订畜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九)负责克州畜牧业各类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负责全州畜牧业信息与市场调查工作。
(十)承办克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