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3-04-23 22:11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统计局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克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对各县(市)及克州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主要职责

克州统计局是克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职能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自治区和克州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拟定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各县(市)及克州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在克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自治区和克州重大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州情州力普查或抽样调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县(市)及克州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克州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四)搜集、整理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克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州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州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全州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县以上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州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积极推进统计体制改革,组织全州统计科学研究、统计业务技术教育、统计干部培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八)协助地方政府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县及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

(九)协助自治区管理、领导有关调查队、点;协调组织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的城市、农村社会经济及企业调查任务;指导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十)承办克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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