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6 13:33
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是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市科技工作和科技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分析全市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重大决策工作。
3、负责全市“科技兴市”综合规划、检查、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包括重点攻关、高新技术产业、重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技培训及科技事业基本建设等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方案、政策和措施,并负责组织督促实施。
6、指导协调全市各部门和各区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农村科技进步和各行业的技术进步。
7、负责初具规模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认定、登记和管理工作,以及科技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
8、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三项费用、科技专项资金的预、决算及其使用的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活动的调控。
9、归口管理全市自然科学技术及软科学领域的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10、负责全市科技机构的布局、结构及配合有关部门审核报批全民、集体和各类民办科技机构,审批全市性字人科学学术组织、团体、审批科技开发公司;业务指导各类科研机构和科技事业单位。
11、参与外国智力引进工作,编制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计划、商签和执行地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协定,协调、组织非官方科技交流活动,申报派遣出国、出境和邀请外国、外地区来我市进行科技交流的团组或个人,申报智力引进计划。
12、归口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统计工作。
13、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科技咨询和论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与技术引进项目。
14、负责市信息化管理和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
15、负责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杨芗钰
副局长:陈彦
2022年9月,拟被推荐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