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聘任制

更新时间:2023-01-15 18:01

随着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全员聘任制作为一种新型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形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优越性。

制订背景

针对传统高校人事制度的弊端,2000年,人事部、中组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高等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的原则,明确了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任(用)制度的指导思想。

在高校中实行全员聘任制是学校与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的一种契约关系,其宗旨在于: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是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重身份、重评审、重资格转向重岗位、重职责、重聘任的重要措施。是结合高校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对人员实行合理聘任、分类管理的有效措施,是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在高校人事管理中的灵活应用。

社会意义

20 世纪末,我国高校在国家关于深化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导下,在高校内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开始试行全员聘任制。在高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是我国高校应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高校人力资源开发与优化配置,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近十年的摸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对推动高校管理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

1. 增强了管理人员的竞争意识、危机感、紧迫感,对干部的终身制有一定的冲击。努力工作,主动学习、团结协作、不断进取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2. 促进了管理队伍结构的优化。通过设置岗位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审查、择优竞聘、合同管理等环节,进入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得到了提高。一些不具备原岗位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通过双向选择流动到适合他们的工作岗位上,或按学校规定内退或待岗。

3. 打破了“论资排辈”的旧人事管理传统,是注重实绩、不拘一格用人才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的具体应用。一大批优秀中青年管理人员进入了高校管理岗位,促进了高校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4. 优化了分配机制。全员聘任制是“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优劳优酬”思想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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