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

更新时间:2023-08-14 17:14

全国住房信息系统预定于2013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联网(截止2020年并未实现全国联网,依然各省市自行建设商品房签约备案系统)。届时,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的监管,以及房地产税政策将具备基本的数据基础支持。2014年年底以前,40个重点城市的信息系统将联网。购房信息异地联网,颇为引人关注。这40个首批联网的城市中,温州与深圳、大连、宁波、无锡、苏州、厦门、青岛北海、三亚10个房地产热点城市也在首批之列。

联网工作

4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完成 2014年推进地级市联网

住建部信息中心: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实际已经完成,但技术上实现联网后,其中的信息还不完整。

总体而言,住房信息联网的进度并不理想,联网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的阻力不小。据知情人士介绍,联网的技术难度其实已经不大,但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意主动配合完成联网工作,则是主要的阻力。

据国务院和住建部提出的住房信息联网的进度要求,2012年6月30日前应实现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

根据最初设计,实现住房信息联网后,只要输入相关的身份信息,就能查询到此人在全国各地所拥有的房屋的详细情况。

2014年住建部还将继续推进地级市联网,并加快完善信息。

两年实现

住建部表示,在2013年的上半年,已基本上实现了全国40个房地产市场重点监测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的联网。他还透露,国务院2013年提出在“十二五”末(2015年底)设区城市要基本实现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这表明,两年内全国住房信息将基本实现联网。

齐骥还透露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他说,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建设部第一期提出要求40个重点城市要在2012年年底建成本城市的数字化住房个人信息系统,进而实现这40个城市与建设部联网。“在2013年的上半年,我们已基本上实现了全国40个房地产市场重点监测城市与建设部的联网。”

任重道远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个人房产与存款、汽车一样,属于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范围,个人房产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权,“并非任何机构及个人可随意查询、了解的”。

他强调,对个人住房信息的查询,应明确权限。按照规定,房屋产权在房管部门实行房产备案,通过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此类查询仅对于具有权限的机构、个人开放,必须按照规范的手续和流程进行,查询结果不应对社会公开。

据了解,流出的个人房产信息很多来自房管部门“内部人”,2012年底广州“房婶”房产信息即为当地交易登记中心人员所为,是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的违规查询。对此,陈国强表示,内部非制度性渠道获取他人房产信息应属违法,一些地方严格规范住房信息查询,将有助于堵住制度上的“漏洞”。

有网络言论认为,曝光官员非法违规房产信息将有助于“反腐”,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对中新社记者说,针对普通公民的房产信息制度,应与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区隔开来,除按照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有权查询涉嫌犯罪的公民房产信息外,对个人合法房产信息应予严格保护。

按照国务院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联网,对于未实现全国联网的原因,有分析认为,由于担心联网后个人房产信息将“公之于众”,一些地方对全国联网驱动力不足,一部分利益群体成为阻碍因素。

“全国住房信息系统一旦联网,将对更加科学、有效的房地产调控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指南,只是速度快慢的问题”,杨红旭表示,这一系统应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推动全国联网,从制度上弥补楼市调控与监管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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