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10:07
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中国管理和协调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关工作的机构。1985 年成立。主要任务:组织专家对申请建站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建站单位及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名额;审议、批准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人员及资助金额; 调查了解和督促检查各流动站的工作。委员会由 7 人组成,主任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选派。聘任顾问及财务顾问各 1 名。设秘书长 1 人,负责联系和处理重大事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负责具体的审议、咨询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于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干部局。1988 年因机构调整,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干部局并入国家人事部,该委员会主任改由人事部选派,委员会组成人员增为 12 人,办事机构亦相应改设于人事部。设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不再设秘书长。
主要职责:
(一)制定评估工作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培训;
(二)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
(三)组织评估工作检查小组,对设站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抽查;
(四)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评分;
(五)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