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7 20:32
全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的一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为统一底版,依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以及相关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对试点省(区)全域及以地级市为区域单元开展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
2022年,海南、内蒙古、福建、河南、青海等五省区被列入全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