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18:53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民族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民族教育科学决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决定成立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
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民族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工作,重点根据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章程和教育部统筹规划,开展对民族教育重大问题的科学研究,为教育部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意见。
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下设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双语教育、民族团结与比较教育、内地民族班等7个学科(领域)组。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状况,教育部将适时对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增补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