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

更新时间:2022-08-25 21:09

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于1948年8月1日至22日在哈尔滨举行。出席代表518人,不仅有各解放区职工代表,还有国统区各大城市及各大产业职工代表,代表全国有组织的工人283万余人。会议由陈云、李立三、蔡畅等34人组成大会主席团。中央向会议发来贺词。李立三致开幕词,东北局及东北军区代表罗荣桓、东北行政委员会代表林枫致词。东北局代表高岗作政治报告;陈云作《关于中国职工运动的当前任务》的报告;朱学范、刘宁一、李立三分别作《国民党统治区职工运动》《关于国际职工运动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报告。会议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通过《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关于国民党统治区职工运动报告的决议》《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朱学范致闭幕词。这次会议是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第一次大联合,标志着中国职工运动发展到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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